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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万福生科"境遇:退市、判刑、中介丢掉牌照

2013年05月15日 07:09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杨可瞻 实习记者 曾慈航 罗慧

  尽管保荐机构被处以2倍所得罚款,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荐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也被罚款数百万、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但在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中,与具有“标本”意义的香港等海外成熟市场上市公司造假案处罚措施相比,这些处罚措施仅相当于“挠痒痒”。

  香港严惩造假上市/

  上市公司造假,并非A股独有。

  2002年10月7日,香港 《经济日报》刊登了证监会文件,揭露了欧亚农业存在涉嫌业绩造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文件中指出,欧亚农业自称1998~2001年的总收入为21亿元人民币,但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调查,连同公司董事会主席杨斌的私人企业(未上市部分)在内,总收入不足1亿元人民币。

  此外,文件还指出,该公司有约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不知去向,现在公司拖欠税款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另外,在荷兰注册的欧亚国际进出口贸易公司应该向在内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入1.6亿美元资本,但实际上此款项从未到账,怀疑公司伪造验资报告。

  2004年5月10日,香港高等法院对欧亚农业颁布了清盘令,5月20日,欧亚农业退市。其董事长杨斌也因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处以罚金230万元,刑期从2002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

  2004年7月29日,港股创业板公司东大照明,因遭香港证监会调查,股票被停牌,而这一停就再也没复过牌。事后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主席朱展东与其胞弟兼东大执行董事的朱植杞以及销售经理莫林芳,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7月期间,谎称曾向一欧洲客户出售产品,以夸大公司海外业绩,诈骗联交所及证监会批准东大照明在创业板上市,直到2004年,东大照明打算申请主板上市时,骗局才被揭穿,而从2002年到2004年期间,公司的业绩报告,包括营业额、销售额等数据都是假的,而朱植杞及会计员朱碧莺还涉及金额规模高达1.14亿元的“洗黑钱”活动。

  2011年7月,“东大照明诈骗上市案”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东大主席朱展东、东大执行董事朱植杞、销售经理莫林芳、会计员朱碧莺及前执行董事邹秀芳五人身为被告,被控罪名总计21项。最终法院判决,朱展东与朱植杞二人分别判处12年与10年零6个月的监禁,而东大照明的销售经理莫林芳则被判处了9年9个月的监禁。

  于2009年12月底在港交所上市的洪良国际,上市后仅3个多月时间,便因负责核对招股书财务数据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内部举报,引起了香港证监会及廉政公署相继介入该案调查,最终发现该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目的,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大肆包装,在招股书中严重夸大了销售收入和税前利润。

  造假企业多被取消上市资格/

  遗憾的是,本次造假主体万福生科及其相关负责人,与海外同类事件相比,其受到的处罚只不过是“挠痒痒”。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25万元罚款。

  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将如何量刑还不得而知。而从目前情况看,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福生科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

  相比之下,洪良国际则遭受了“灭顶之灾”,其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并要求法院冻结其募集的10亿港元资产。更严重的是,洪良国际自2010年3月底停牌至今,港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目前仍维持 “取消上市地位”裁决,洪良国际今年3月已提请上市(上诉)委员会进行终裁,而一旦该要求被最终驳回,其退市恐怕将成板上钉钉。

  另一家依靠造假上市的公司欧亚农业,则直接被退市处理。2004年5月20日,停牌近两年的欧亚农业的上市地位被香港联交所取消,成为当时香港股市首家被清盘的内地民营企业。

  对此,知名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现有法律和相关案例,万福生科“不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不会因造假而终止上市。相比欧亚农业案、洪良国际案和内地企业在美国造假退市案例,内地证券监管惩戒力度明显偏弱。

  保荐机构牌照被直接吊销/

  除对万福生科和其董事长龚永福的判罚可能较轻外,对万福生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处罚力度,仍远不及同样未履行保荐人职责的海外同行。

  经查,平安证券在保荐工作中,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相比之下,曾担任洪良国际保荐人的兆丰资本也有类似失职行为,据香港证件会调查,兆丰资本尽职调查不足,比如让供货商和顾客填写的问卷中遗漏了与洪良集团交易数据等重要资料,此后也未跟进。

  即便如此,对平安、兆丰资本两家保荐机构的处罚力度却大相径庭。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于后者,香港证监会直接撤销了兆丰资本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这意味着,兆丰资本作为保荐人的资格被直接剥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知名财经评论人皮海洲曾撰文称,香港证监会对兆丰资本开出的“最高罚单”,对于当前的A股市场无疑具有标杆意义。根据2011年12月初中国证监会网站保荐信用监管披露,保荐人制度实行7年以来,证监会共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56次监管措施,其中多以警示、谈话提醒为主,仅平安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因为保荐项目涉嫌造假而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因此,与香港证监会的“最高罚单”相比,A股市场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只是“挠痒痒”。

  厉健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证券法》192条规定,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而证监会处罚平安证券仅暂停保荐3个月,明显是“大棒扬起、轻轻落下”。

  安然审计机构被罚得“分崩离析”/

  另一方面,同样是财务造假,当境外的中介机构被罚得“倾家荡产”时,境内却“罚酒三杯”。以轰动全球的安然事件为例,这家全球能源巨头由于被迫承认做假账,直接导致公司市值从巅峰时的800亿美元跌至2亿美元,最后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作为安然的审计机构,曾位列世界第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自然摆脱不了干系,因其既没审计出安然虚报利润,也未发现巨额债务。2001年,安达信因审计欺诈被美国证交会罚款700万美元(当时约合5796万元人民币);1年后,安达信宣布停止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超过2000名上市公司客户陆续离开安达信,最终迫使其分崩离析。

  相比安达信从天堂直坠地狱,负责万福生科上市的几家中介机构似乎要幸运许多。比如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拟没收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

  募资款要悉数“吐出”/

  为赔偿万福生科的投资者,平安证券于上周五宣布出资3亿元成立 “出资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尽管这已开创中国股市投资者损失先行补偿的先河,但赔偿力度依旧不够。

  首先,从赔偿条件上来看,投资者要想从该项基金获得赔偿必须满足相对苛刻的条件,即 “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众所周知,A股投资者有一个特点,即喜欢短线投资而非长期持有,这就导致万福生科的投资者可能较难满足上述赔偿条件。21世纪网曾报道,“虽然有6家机构参与万福生科的打新申购,不过抛售日期不在特定时间内,或无缘参与索赔。同时重庆弘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也有可能获赔,但是目前能确认有资格获得赔偿的机构恐怕只有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与之相比,洪良国际对投资者的赔偿几乎是无条件的,香港证监会判决洪良国际以略低于发行价2.15港元的2.06港元,向二级市场7700名中小投资者悉数回购股份,这使得涉及回购资金总额高达10.3亿港元,甚至超过上市募资净额9.97亿港元。

  再看万福生科,即便平安证券先行设立3亿元补偿基金,但金额仍无法弥补IPO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95亿元,以及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25亿元。

  昨日,就平安证券设立基金补偿投资者事宜,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卢卫东、郑小均、周爱文、龙静文四位律师在给 《每日经济新闻》邮件中表示,主动出资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的做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其中存有不合理之处,基金的补偿范围没有包括“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4日期间买入并卖出万福生科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这与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原则不符,这是因为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报告,而且投资者因合理信赖不实报告并造成损害,投资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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