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厦门市经发局副局长邓建华主持市长专线,与网友开展互动,解读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邓建华透露,到2012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总数已达10万户左右。
邓建华说,厦门一直是以大企业、大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为主要的招商引资重点,这也构成厦门市经济发展推动力的主要来源。长期以来,厦门中小企业点多面广、分散,实力相对比较弱。最近几年来,厦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数量持续增多,不仅广泛活跃在电子、化工、机械等第二产业领域,其在提供商务、社区、旅游服务等领域的第三产业也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我市中小企业的主体,约占73.5%,近年来中小企业加快向电子信息、光电技术、新材料应用、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投资领域全面拓展。
厦门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中小微型企业创造了全市GDP的60%(约1520亿元),全市50%的税收和40%的出口也是由中小微型企业完成。同时,中小微型企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提供了全市80%的就业岗位(约180万人)。并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创造了全市65%的技术创新成果。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对中小企业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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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年涨10倍
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不光提供政策,还有“真金白银”。邓建华举例说,2004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到2013年市财政安排5682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厦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增长,9年间增长超10倍。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成长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