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众对企业家的关注点仍然在形形色色的富豪排行榜上,却忽视了“中国企业家犯罪也在稳步上升”的趋势。
正在北京召开的2012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有关研究机构负责人透露,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年度报告即将出炉,去年又有300多名企业家落马,较上年增长近5成。
在很多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把商业风险排在预防的首位,法律风险防范也多集中在民商事纠纷,比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等,对于刑事风险防范的意识非常淡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张远煌认为,当前企业尤其要及时调整经营理念,调整行为方式。
报告收集300多起案例 涉及77个罪名
国企老总代表国家管理资产,本身都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加之其直接管理的资产庞大,一旦触碰法网,将遭受更为严厉的处罚。以去年国企老总18起贪污案为例,其中16起案件判处都在15年以上,这种处罚力度已经跟杀人抢劫犯罪比较接近了。与国企相比,民企生存没有垄断地位,要充分竞争,所面对的刑事风险范围也要宽得多。在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收集的300多起案例经过分析,涉及77个罪名。国企老总涉及罪名最多的是受贿、贪污,民企老总几乎都有涉及。
他们为何跟法律玩游戏?
守法经营利润,比违法者获得的少
张远煌教授认为,我国企业家犯罪现象与社会制度设计缺陷和运行机制不良有关。虽然我国的法治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但是法治环境仍有待提高。法治的要害在于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和遵从。而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守法经营利润比违法者获得的少,这种情况就会诱使一些企业家铤而走险,跟法律玩游戏。
只要对GDP贡献大,相当于买了保险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追求GDP,企业只要在本地GDP贡献比较高,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有点违规行为地方政府有时会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很多企业家形成一种侥幸,只要对GDP贡献比较大,相当于买了免予刑事风险的保险,一些企业家则用钱免灾。这样的种种心理导致我国企业普遍对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不重视,很多企业家不懂法律,也没有法律意识,长期游走于刑事法律风险的边缘。
新闻延伸
国企:犯罪多系贪腐
民企:犯罪多因融资
长期关注企业家犯罪案件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曾为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提供了一手数据和分析。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指出,企业家犯罪的四种情况,分别是“确实有罪”、“无意识不知不觉中的犯罪”、“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的犯罪”以及“被诬陷”。
“除第一类犯罪外,后三类犯罪都不是有意识主动犯罪,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这些因素,使得企业家的落马非常悲情。”田文昌认为,与国企企业家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悲情”成分更大。“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
除在获取资金、资源上不如国企企业家外,田文昌认为,在司法审判上也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他建议应对立法做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定,营造对国企企业家、民营企业家一视同仁的司法环境。
综合中广、北京晚报、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