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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板”正式运行 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3年01月05日 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丁 鑫

  自2013年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与深交所的退市整理板正式运行,这既是为退市制度设立的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也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改革所迈出的坚实的一步。

  分析人士称,随着风险警示板与退市整理板的运行,退市制度的改革也进入到了实质性阶段,此前的“只进不退”将转变为“有进有出”,我国资本市场也将进一步实现其真正意义上优胜劣汰的特点。

  根据沪深交易所2012年新修订的退市规则显示,在2013年1月1日前暂停上市的公司,如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获准恢复上市,将被终止上市。其中,沪市公司进入风险警示板,深市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板,30个交易日后正式退市。进入这两个板块的股票将在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进行区别。

  证监会方面也表示,为了新旧退市制度之间的平稳衔接,两交易所立足投资者保护和“稳中求进”的原则,专门对存量和增量暂停上市公司予以区别对待,进行新老划断。

  目前,在退市新规下,首批进入深交所退市整理板的上市公司也已出炉,*ST炎黄和*ST创智进驻交易,并将于30个过渡性的交易日后终止上市。而*ST炎黄与*ST创智的退市也是自*ST联谊在2007年退市后再次退市的ST股。

  在风险警示板方面,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风险警示板的股票有两类,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而随着上交所风险警示板正式运行,“风险警示股票”包括23家ST公司股票和20家*ST公司股票,暂无“退市整理股票”。从2013年1月4日开始,上述43家公司的“风险警示股票”正式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对于退市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和完善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上交所在退市问题上态度坚决,将对新退市制度予以坚定不移地推进。

  此外,深交所负责人也认为,改革和完善退市制度,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抑制绩差股、“壳资源”炒作,理顺股票价格体系,强化市场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真正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有利于明确市场预期,培育理性投资理念和文化,实现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对我国证券市场是一项长期利好。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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