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经过不懈努力以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市场环境不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脆弱等难题正得到缓解。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实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既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也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一,整合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程序,按照“集中整合、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提高绩效”的原则,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设置种类偏多、项目分散、监管乏力、退出困难等问题,使专项资金设立有进有退。
各专项资金要统筹使用,逐步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不断加大相应的资金规模,淡化各部门“重资金盘子、轻政策研究,重资金分配、轻绩效考核,重事后补助、轻事前引导”的做法,将注意力集中到研究政策、执行政策、检查政策执行效果上来。
第二,突出引导重点,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加大财政政策的公开力度,突出重点产业扶持,突出激励企业做大做强,突出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
在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上,尽量少直接奖励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体现公共性的项目扶持,加大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扶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取得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在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上,进一步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和资金,采取无偿和有偿、直接和间接、事前和事后相结合的资金分配方式,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项目选择不同的扶持方式,乃至用多种方式形成组合扶持。
第三,规范资金使用,注重扶持效果。突出资金使用的“事前引导,激励增量”,多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予以扶持,明确扶持导向,不要等项目完工后再放马后炮。如果资金审核上有难度的话,可以采用事前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引导要求的相关指标予以明确,完工时兑现政策。对于现有的部门为推进相关工作的会议、考察、展览、组织协调推进等费用列入相关部门预算,严格审批。政府对职能部门的考核奖励统一从政府奖励资金预算中列支,不再挤占企业扶持资金。
第四,完善担保体系,推进融资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放贷、支持担保和再担保等多途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激励银行建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制度。建立财政存款与银行贷款挂钩机制,根据金融机构对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总量、增量和增幅指标进行排名,以此确定各金融机构的财政存款数额。在银行信贷考核中将中小企业信贷考核单独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奖励力度。鼓励银行开发新型金融产品,突破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模式,将银行对中小企业资产控制,转向对企业财务链,甚至企业技术和行业前景的把握,增加无形资产及股权、应收账款等动产、不动产抵押范围。
二是落实近期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机制,放宽核销政策,简化核销手续。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收费,财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收费补助和风险准备金补助不封顶,按实补助。继续执行担保机构增资与财政无息借款挂钩扶持,并加大借款比例和延长借款期限。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担保机构投入,凡下级财政增加对担保机构的投入,上级财政按实际到位的投入数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大力吸引外地资本,努力做大再担保基金,为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建立政策性担保补偿机制,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
三是建立银政企信息互通机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问题,做大做强应急互助基金,以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联保互保业务,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企业之间融资互助机制。
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倾斜,通过商品交换将资金注入中小企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