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出台关于落实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扶持政策,明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这是记者9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江苏省在延续以往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基础上,今年新出台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新政规定,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
江苏是我国东部地区小微企业的集中地之一,发展潜力不容小视,成为近年来拉动该省毕业生就业的活跃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