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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发展电子商务之对策建议

2013年02月05日 11: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2年1月9日,总投资达80亿元的国际电子商务园奠基开工,这意味着义乌市场再次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式向全球最大的国际电子商务城进军。截至2012年,义乌市的网商数量已经超过6万家,电子商务成交额直逼有形市场小商品全年的成交额。其中,3500家网店淘宝信用等级为“五钻”以上,1100家月均交易额超过10万元,连续2年都有义乌网商名列阿里巴巴“全球十大网商”之中。

    伴随着义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2012年3月,义乌第一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网上投诉、咨询平台上线。该平台开通以来,积极受理各类电话及来人投诉、咨询,有力地帮助市民及外地客商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另据2013年1月24日商务部主管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电商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表现不高,物流配送服务差、物品丢失、退换货难等事件层出不穷。70.99%的消费者对购物网站物图不符现象最为关注;58.10%的被访者不满意退换货服务;54.15%的被访者认为电商企业售后服务难保证;50.28%对电商售后服务直接表达了不满意。由此可以看出,交易双方中的信用问题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主要瓶颈,也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发现目前义乌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信用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前我国尚处于信用制度建立的初级阶段,还未建立起健全的社会征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步形成,但运作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性较差,商业信用体系不健全。对于义乌市场来说,整个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工作,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但仍有值得改进与完善之处。譬如:当地的银行、税务、司法、保险等部门拥有各自的信息库,但这些信息库之间没有实现在遵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互通共享。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即使有的行业信息库互联,但由于部分本应公开的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直接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最有效的真实信息。至于第三方担保、评级制度,只有一部分国内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加入了网络诚信联盟,而义乌大多数经营户没有加入。电子商务企业的评级制度只是针对在其自身的网站上参与交易的顾客,基本上是各自为营,因此缺乏普遍的约束力。

    (二)网络购物虚拟性和技术复杂性给不法分子带来可趁之机

    电子商务自身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特征,决定了交易过程信用问题尤为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

    据反映,尤其是在节假日,有极个别的义乌商家故意虚报信息和价格,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下单的价格和实际支付的价格有一定的出入。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电子商务支付风险高

    支付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一个核心环节,包括资金流的顺畅和安全问题。调查发现,义乌是电商发达地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同样存在电子商务支付风险。

    电子支付已逐渐成为电子商务支付的主要方式,银行、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构成了支付产业链。《中国第三方网络支付安全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安全问题仍然是用户不使用网络支付的主要原因。用户在网络支付过程中由于木马、钓鱼网站和账户、密码被盗的原因带来资金损失所占的比例最高,分别为24%和33.9%。2012年8月,在第四批支付机构风险管理工作专题会上,央行支付结算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获得许可的19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量、支付业务金额及客户备付金余额已经分别占到全国总规模的82%、95%和93%。然而,在第三方高速发展背后,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资金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现象突出;支付机构内控风险管理能力普遍不足;支付机构随意开展所谓创新业务,突破业务类型和范围,逃避监管;预付卡等业务合作方面不规范问题较多。以上问题,义乌地区或多或少亦存在,故值得义乌有关方面借鉴与吸取教训。

    (四)电子商务法律法制体系不健全

    由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短,配套立法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规章。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电子商务是个跨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商务活动,在企业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目前缺乏相关的立法。虽然如此,义乌方面亦可出台针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管理和引导的相关政策措施,制止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欺诈活动,以保证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针对义乌市场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在信用管理方面,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各部门协调统一,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就全国而言,中央政府应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作为国家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领导、组织、协调、统一各地、各部门的信用系统建设工作,认真解决目前我国信用体系面临的信用信息条块分割的问题,把目前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各自的信息库互相联网,有条件地对全社会进行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查询网络,为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打好坚实的数据基础。从义乌实际出发,义乌的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都掌握一定量的信用数据,义乌作为国际贸易试点的排头兵,可尝试将这些部门所掌握的企业与个人信用数据进行联网,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同时,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提供无偿或有偿的查询服务,实现第一时间的信用信息披露,探索建立健全符合义乌本土实际的信用管理体系,以推动电子商务健康蓬勃发展。

    2.完善电子商务相关规章制度。

    通过完善信用立法、强化信用执法,为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从全国层面来说,应尽快出台《国家信用法》、《征信条例》等,从法律法规上对企业信用数据与企业商业秘密、个人信用数据与个人隐私资料加以区分,并对信用信息的管理与利用的方式与范围进行严格规范,使得征信工作有法可依,使得企业与个人的信用档案信息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披露与安全使用,从而保障我国的社会征信行业在法制框架内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于义乌来说,可以重点明确电子商务需要规范的要求细则和具体做法,如:尝试出台电子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倡导诚实守信,加快地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重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3.积极扶持中立第三方信用机构。

    近年来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势头迅猛。然而,随着网上银行日益普及,网上银行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一方面固然与客户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网上银行本身存在的隐患——信息安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在各大商业银行和电子商务网站,多数还是采用用户名、密码的形式进行安全认证,采用合法第三方数字证书的用户比例较少。在电子商务应用之中,大多数采用第三方付款方式,如“腾讯”的财付通,“淘宝”的支付宝等。为此,义乌应积极扶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甚至探索借助于银行方面所实行的“银联”系统的成功经验,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能够互补、实时转账,以提高全社会资金使用效率。

    4.完善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

    第三方物流是由物流供方和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方式,是在物流渠道中,由专业的物流企业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用户所需的全部和部分物流服务。物流公司要开发有效的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地利用运输和分销网络,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义乌是重要的小商品商贸集散地,需要大力发展和完善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尤其要完善节假日爆仓情况下的配送管理体系,力保货品及时安全送达。

    5.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建议义乌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6.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在电子商务线上交易中,与现实线下购物相比,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更高。一方面是隐私权,另一方面就是财产权,只有当消费者充分相信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的购物同样方便有效,出现纠纷同样可以投诉、获得补偿,整个交易活动才能感到安全。为此,义乌市应继续加强电子商务环境下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电子商务已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优化传统产业的助推器、发展中小企业的加速器、破解民生问题的新武器。伴随着义乌着力打造的国际电子商务城、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专区、网商创业园等发展平台,应抓住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契机,通过健全机制、完善配套,创新外贸电子商务的信用、交易、支付、结算、海关、检验检疫等支撑体系,来营造电子商务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网商开拓国际终端市场和中小批发商市场。同时要重点加强信用、仲裁、支付、托收等功能,打通工商、经侦、税务、银行、仓运各个环节的信息流通,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义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下,义乌的电子商务会平台会发展得更快、更健康。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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