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们所熟知的红色版“王老吉”商标成为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争夺的焦点。广药集团5月11日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书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具有终局效力,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说起广药与加多宝的“王老吉”之争,要追溯到1995年。当年,广药把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加多宝。后来根据合同约定和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然而,就在补充协议签订后不久,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被查出收受加多宝300万港币贿赂,被判处无期徒刑。李益民东窗事发后,广药集团认为,王老吉商标被“严重贱租”了,双方从2008年起开始就商标问题进行交涉,直至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仲裁决定,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众所周知,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是企业立足市场的重要财产。王老吉品牌经过加多宝集团多年的经营,通过“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准确定位和精准营销,让名不见经传的王老吉品牌家喻户晓。2009年,王老吉国内销售额达160亿元,超过了可口可乐的150亿元,成为“中国饮料第一品牌”;据悉,目前王老吉商标的市场价值高达1080.15亿元。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收益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广药集团享有商标的所有权,而加多宝集团只享有授权使用权,广药集团在发现不利于自己市场开发时,决定夺回自己的商标使用权无可厚非。虽然从市场经营情况看,加多宝集团对“王老吉”品牌贡献诸多,赢得了不少消费者的认可。但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企业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必须从根源上培养和创建自己的品牌商标。
由于义乌市场在国内、国际具有特殊的地位,义乌市商标管理工作一直走在省内和国内前列,截止到2012年6月,义乌市当期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含国内和马德里)已达41726件,其中浙江省著名商标数量达97件,中国驰名商标84件,并且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势态。我们认为,义乌市仍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做好商标管理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信用的水平。
为此,我们建议:第一,应该加大对企业开展品牌建设的帮助,利用商标品牌的独特作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要以“择优扶持、梯级创牌”为原则,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品牌建设模式,不断巩固政府推动、工商助动、企业主动的创牌格局,为企业创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第二,加大商标战略、商标法律、商标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在义乌市内营造创造商标、重视商标、保护商标的文化氛围,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三,要建立完善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规范、高效的机制,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相结合,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第四,积极争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增强市场品牌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义乌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美誉度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