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30日江苏常宝钢管主板IPO过会。 预披露材料显示,常宝钢管拟发行6950万股,募集资金7.74亿元将全部用于投资一个名为“ERW660焊管”的项目。但是,媒体对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未来的经济效益提出质疑,同时还涉及资产转让等问题。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募投项目涉及“双反”调查
据21CN报道,常宝钢管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ERW660焊管项目,由其全资子公司常宝德胜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总额达77381.6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ERW焊管光管30万吨。其中,ERW焊管光管经深度加工后,其成品为油气输送管线管、石油套管和建筑结构用管,口径在219mm-660mm。
而这一规格产品中相当一部分被囊括在美国和加拿大针对中国无缝钢管的“双反”调查范围之列。
2008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环形碳素管线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产品为外径在406.4mm以下的石油和天然气管线焊管。募集资金投产项目所产焊管口径在219mm-660mm,与涉案产品有交集,即投产项目中口径在219mm-406.4mm的油气输送管线管将被征收反倾销税率为101.1%,加反补贴税率35.67%,总计136.77%的综合税率。
据此募集资金项目生产的焊管套管如果出口美国,将征收税率为12.46%的反补贴税和99.14%的反倾销税,两税合计为111.60%。
不仅出口美国产品受到影响,常宝钢管对加拿大出口产品亦被“双反”。但与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双反”调查采用的是比价原则,即在实际出口中,中国企业只要出口价格高于确定的正常价值,就将免于征税;如果低于这一标准价格,将缴纳该差额作为反倾销税。
那么,“双反”调查对募集资金项目的盈利能力到底会有多大影响?公司并没有具体说明。可以参照的一组数据是,在2007-2009年,“双反”调查对于常宝钢管净利润程度分别是13.79%、29.49%和24.07%。 >>>查看原文
零资产转让?
据21CN报道,在常宝钢管的发展历史上,先后经历过3次重大股权转让,其中最后一次由常州机电国资转让给曹坚等27名自然人时,更是上演了一场精心布局的“零资产转让”大戏。
资料显示,这家从事各类钢管和钢冶炼等相关业务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曹坚,是在2003年公司改制时以零资产的价格从常州机电国资手中获得,同时受让股权的还包括其他26名公司经营层;然而在此次改制之前不久,常州机电国资从宝钢集团手中受让的86.8%股权定价却远远高于这一数字。
需要指出的是,宝钢集团此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中资资产评估公司以2002年5月31日作出的评估,其评估结果显示常钢公司的净资产为4847.12万元,宝钢股份持有的86.8%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4207.31万元,不过最终定价被确定为3907万元,但由于常州机电国资承认了常钢公司“深化改革所需的其他人士费用”,因此最终没有支付这笔转让款;除此以外,宝钢集团还另外支付了公司2000年内退人员费用余额2653.22万元。
半年之后的2003年12月份,常州机电国资将其持有常钢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曹坚等27名经营层,其中作为公司董事长的曹坚持有42%的股权;此后,公司先后更名为常州常宝钢管有限公司和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也从原先国有变成民营。
不过,经过坏账计提、资产剥离和土地补偿等几经辗转之后,常宝有限变成了一个零资产公司,包括曹坚在内的27名公司经营层仅出资1000万元就获得了公司100%的股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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