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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公开再被拒 律师称今日死磕邮政"份子钱"

2013年06月27日 07:30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李卓

  今年5月初,律师吴飞同时向财政部和国家邮政局就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提出6点信息公开申请,昨日(6月27日)吴飞等来了第二份“拒绝公开”的告知书。

  相比国家邮政局此前的 “拒绝公开”,财政部昨日首次就基金政策对快递服务价格的影响作出答复称:“将统筹考虑企业和个人负担水平、邮政普遍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等相关因素。”

  没有等来任何实质信息公开的答复、吴飞昨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财政部关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的说法是错误的,他准备在今日(6月27日)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业内人士指出,争议甚久、悬而未决的邮政“份子钱”,陷入胶着是因为涉及政府、企业及公众5方利益的博弈,目前来看,以快递企业和吴飞为代表的反对方,正在试图做最后一搏。

  律师将提行政复议

  昨日,吴飞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的财政部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显示,财政部主要以“调研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由,对吴飞申请公开的有关研究论证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数据资料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财政部表示,在《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形成后,将依照有关程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届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使用等相关内容将在正式的征求意见稿中一并公布。

  吴飞则指出,《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讲的就是履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吴飞告诉记者,5月份国家邮政局答复拒绝公开时,他就准备提出行政复议,但邮政局的工作人员希望他等财政部的回复,不料,等来又是一场空。

  除了拒绝答复的过程性信息,吴飞认为,基金征收后价格的变化虽然目前无法确定,但根据媒体报道,邮政局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测算,测算信息也应该公开。

  同时,就财政部拒绝回答的“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市场是否放开”的问题,吴飞认为,这是征收邮政普服基金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向快递行业征收就没有合法性基础。就算这不属于财政部的职责,也应该依照《条例》的规定,明确告知具体的机关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涉及5方利益博弈

  悬而未决的“份子钱”究竟征收与否,如何征收,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秘书长刘建新看来,涉及5方利益博弈。

  “包括政府层面的财政部门和邮政部门,企业层面的邮政企业、非邮快递企业,还有社会层面的数亿快递用户。”刘建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而在这5方利益中,显然前3方对此呈积极支持态度。

  “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基金征收减少财政补贴支出;邮政部门可以顺水推舟,更加合法普邮;邮政企业在专营情况下,可以实际占有和支配该基金。”刘建新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昨日查询财政部近几年的 《中央本级支出决算表》,2010年、2011年,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的决算数分别为50.41亿、50亿。虽然2009年没有公开具体邮政业支出数额,但是依据2010年邮政普服决算数50.41亿为上年决算数的82.3%倒推,2009年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的决算数为61.25亿。

  这说明近几年来,财政普服支出已经在逐年递减,同时,财政部《2013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显示,邮政业2012年的执行数为90.86亿元,2013年预算数减少20亿,为70.17亿元。

  而持反对票的非邮快递企业,无疑恐怕增加负担,使得经营更加困难,他们同时认为,因为快递企业已经纳税,再征基金有重复纳税之嫌,或将转嫁消费者,数亿快递用户也因此而持反对立场。

  财政部昨日就基金政策对快递服务价格的影响首次表态称,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基本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快递服务的最终价格取决于市场竞争。

  在吴飞看来,相关部门不予公开的现实,让他合理怀疑设立这个基金,是为了部门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如果行政部门向不相干的民营企业征收基金来补贴国企,则涉嫌行政垄断,最终将损害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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