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公告,6月19日,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3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13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54.0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合同的签订将对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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