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购房者与装修公司、中介机构等相互配合,加之个别银行审批不严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通过“消费贷款”方式流入购房人手中的银行信贷,实际上是进入了一个“灰色地带”。
据6月1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自4月“国五条”实施以来,多地房贷收紧,多地部分银行已将首套房贷利率从八五折上调至九折,而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更高。按照广州市现行政策,二套房首付至少需要六成。于是,一些中介机构和银行达成默契,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以“装修贷款”等方式,变相取得银行贷款,然后通过第三方过账后转为房贷,从而规避国家有关房贷政策的限制。据悉,这种由担保公司出面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然后转贷给购房人的所谓“过桥”贷款现象,并不只存在于广州一地,在不少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的城市都很普遍。
以消费信贷的名义,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购房人变相获得房贷,这种做法被业界称为“灰色房贷”,因为这种贷款名义和实质背离,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目的是规避国家有关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限制。这种做法本质上是“打擦边球”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有关部门调控房价一揽子政策的实施。
众所周知,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连续出台了多项调控措施,在这些综合性措施中,限制投资性房贷和提高首付款比例是重要的金融调控手段。“灰色房贷”的泛滥客观上已经影响到相关政策效用的发挥。以央行数据为例,今年一季度,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加7103亿元,同比多增4667亿元,房地产类贷款增速迅猛。其中,个人购房贷款新增4662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66%。尤以北上广等城市增长居多。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有部分贷款通过“打擦边球”变相流入了房产交易市场。目前,不少城市的房价在银行商贷、公积金贷款全面收紧的客观情势下,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灰色房贷”的“撬动”作用不容忽视。
如果说一些中介机构“打擦边球”是商人谋利本性使然的话,那么,一些与中介机构达成默契、变相提供房贷的金融机构就属于故意违规了。因为所谓消费信贷,顾名思义是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消费性个人贷款,并不包含房贷。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然而,不少购房者与装修公司、中介机构等相互配合,加之个别银行审批不严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通过“消费贷款”方式流入购房人手中的银行信贷,实际上是进入了一个“灰色地带”。
“灰色房贷”与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相悖,与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符,从长期角度考量,存在巨大风险,因此绝不能对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放任自流。根本的措施是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应该明确银行在遏制“灰色房贷”中的责任,明确要求银行加大对贷款流向的跟踪力度。监管部门也要创新方式,通过突击检查和暗访等形式,对违规贷款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整治,将违规的担保机构逐出市场。对于制度方面的漏洞要尽快进行完善。 一句话,不能放任“灰色房贷”扰乱楼市调控大局。(郭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