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公布四起环境保护犯罪的典型案例。
其中,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所属的铜矿湿法厂清污分流涵洞存在严重的渗漏问题,致使汀江河水域水质受到污染,后果特别严重。判处被告单位紫金山金铜矿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各相关责任人依次获刑。
被告人陈家洪(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黄福才(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是应对该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林文贤(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王勇(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分管环保的副厂长)、刘生源(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环保车间主任)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对该事故均负有直接责任,各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