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保监局发布粤保监罚〔2013〕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博罗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都邦财险博罗营销服务部”)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书称,经查,都邦财险博罗营销服务部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一)套打摩托车交强险保单并回销作废;(二)为社会人员制作假保单提供便利。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广东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广东保监局责令该营销服务部改正,并决定给予你营销服务部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