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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虚增利润被调查 离天价赔偿多远

2013年06月14日 07: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华锐风电近日因涉嫌“虚增利润”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这家当年头顶着“十二五战略新兴产业第一股”光环的风电巨头,似乎聚集了商战大片里不少戏剧元素:业绩变脸、虚增利润、财务丑闻、人事“宫斗”、董事长火线离职……

  短短两年的时间,华锐风电从登陆A股市场时90元的发行股价,跌至现在的4.91元(6月13日收盘价,除权除息价格),营业收入由2010年的203亿元跌至2012年的40亿元,净利润由28.56亿元跌至-5.83亿元。如此之快的陨落速度,使得担任其保荐机构、仍在督导期内的安信证券被指“难辞其咎”。

  按照华锐风电的说法,所谓“虚增利润”只是其在2011年年报中犯的一个“会计错误”。但如果最终证监会将华锐风电定性为IPO造假,那么华锐风电和安信证券则面临“天价赔偿”———赔偿金额甚至可能远超万福生科案。

  华锐风电自曝“差错”遭质疑

  事情要追溯到3月7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经自查发现,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这些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其中净利润差异比例超20%,会计差错导致的差异为-1.68亿元。北京证监局将这一差错定性为“虚增利润”。

  自曝财务丑闻的三天后,原董事长韩俊良提交书面辞职书,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除董事以外兼任的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职务。随后,有“中国股市第一人”之称的尉文渊出任董事长。

  5月14日,公司被核实造假近1.8亿元后,上任仅两个月的尉文渊“闪电离职”。

  5月30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对于“出错”,华锐风电解释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为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公司已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货到现场后双方已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不过,在2011年度,华锐风电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并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这导致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

  但是对这一解释,市场十分质疑。有媒体揭露,“自曝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把这部分利润计入2012年或2013年。”根据华锐风电财报显示,2012年,华锐风电净利润巨亏5.83亿元,而2013年一季度亏损额更是高达2.49亿元。

  还有媒体质疑,“华锐风电在2011年年报中造假没有意义,有可能是从IPO之时便开始造假。华锐风电可能发现纸包不住火了,便将差错转移到上市当年的年报中,这样一来虽然违规,但不至于像IPO造假那么严重。还有券商分析师认为,这一差错,绝非疏忽导致,极有可能是为了做靓业绩而故意做假账。”

  但在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前述说法都只是猜测。

  目前,两位证券维权律师已率先启动诉讼征集,向曾经购买过华锐风电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安信证券至今未受罚

  华锐风电被立案后,其背后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以及保荐人王铁铭(后更换为金超)和郑茂林(后更换为朱斌)被指“难辞其咎”。公开数据显示,当年华锐风电的承销保荐费用为1.28亿元,审计费和律师费则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安信证券目前还在对华锐风电进行持续督导。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荐机构应当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一)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三)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四)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五)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六)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显然,安信证券在督导期内并不尽责。”有业内人士表示,“除此之外,安信证券还有可能由于保荐项目当年营业利润下滑超过50%而触犯监管红线。”

  记者查看数据发现,即使剔除了虚增的1.68亿元,2011年上市次新股中,高居营业利润跌幅榜首位的,还是华锐风电。该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总营收同比下降4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降72 .84%,营业利润同比下滑83.11%。而在上市前,其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在研报中曾这样预测“公司2010年至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是2.82元、3.81元、4.92元。”然而,被誉为“风电龙头”的华锐风电,却在上市首日破发,创造了2009年A股IPO重启以来新股上市首日跌幅第二的纪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如上市当年利润下滑超过上年50%,相关保荐机构代表人将受处罚,直至撤销保代资格。

  但蹊跷的是,华锐风电上市后首份年报出炉后,相关保荐代表人至今均未受罚。

  证监会公开资料显示,王铁铭,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曾经保荐过三个项目,除了华锐风电外,新华龙也在持续督导期内,而另外一个项目北京侏罗纪软件则被不予核准。郑茂林目前在安信证券任执行总经理和旗下直投公司安信乾宏的总经理,他的五个项目里,红塔证券和民太安保险公估项目被撤回,广东精艺金属项目则被“不予核准”,华锐风电也出现“会计门”事件,唯一安全的则只有华峰氨纶。朱斌现任安信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金超现任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总监。

  离“天价赔偿”多远?

  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发布后,虽利润大幅下滑触及50%监管“红线”,但此后并未遭到处罚。当时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前的‘包装’问题已不是个案,监管部门在处罚和监管上可能难度不小。”

  但在如今,在史上最严财务核查风暴的大背景下,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的安信证券,也许会迎来“迟到的处罚”。

  据报道,有法律人士指出,若仅按华锐风电的说法,其仅在2011年年报中虚增利润,那么,从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7日,华锐风电股价从7 .55元/股跌至6 .24元/股,下跌1 .31元,在此期间该股的流通股本为4.2亿股,其需要赔偿的金额约5.5亿元。

  但如果像有关媒体质疑的那样,华锐风电早在IP O之时便开始造假,并且由证监会最终定性为“IPO造假”,那么参考万福生科案的赔偿标准,华锐风电面临的则是远高于上述“价码”的赔偿金额。

  华锐风电发行价格为每股90元,其后经过两次分红,一次是10股送10股派10元现金,税后为8元,第二次是10股转增10股派3.5元现金,税后为3.15元,经过两次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变为22.14元,而截至6月13日,该股最新股价为4.91元,理论上单股亏损额为17.23元。按照流通股本4.2亿股计算,华锐风电需要赔偿的金额为72.366亿元。

  在不少网站的股吧里,关于华锐风电的帖子可以说是铺天盖地。有网友严辞狠批:“华锐风电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还股民一个公道。如果真是IPO造假,则应该参考万福生科的操作,由安信证券向股民进行赔偿。”

  据了解,在万福生科案中,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设立专门基金采取“先偿后追”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即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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