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因素将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监管绊脚石?航天通信的一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告知函有关问题落实情况》的公告部分回答了这一问题。这也标志着证监会的审核工作进一步阳光化。
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告知函》,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完成了针对《告知函》提及问题的回复。此次回复主要涉及了新乐毛纺资产不实会计处理、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增资价格的公允性,公司2011年年报的真实性,收购新乐毛纺原因,沈阳易迅客户依赖、评估估值、未来持续发展等问题。
去年12月,公司曾接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为公司2011年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新乐毛纺财务基础薄弱,与部分客户业务资金往来频繁、账实不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今年1月,公司已对此进行了整改。
显然,时隔半年,来自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仍然在公司的再融资审批中发挥了影响力。近期已有吉恩镍业、宝诚股份等5家公司再融资被否,而航天通信的案例似乎从侧面说明,上市公司自身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瑕疵有可能影响到再融资的审批。
公司同日公告称,公司此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将于2013年6月24日到期。为保证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根据此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不超过8.08亿元用于专网通信产业并购与条件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