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6月4日电(记者 付美斌)记者4日从海南省国税局获悉,今年8月1日起,海南将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该局预计95%的纳税人税负将持平或下降,下降幅度30%左右,另有5%的纳税人根据国家政策税负会有所上升。
据介绍,海南省国税局已制定出台了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将所有的工作任务细化为96项具体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部门、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了3项工作机制,即国地税联席会议机制、省国税营改增工作办公室内部沟通联络机制、全省国税系统内部由下至上定期汇报制度。
据统计,截至5月底,已完成地税向国税的管户交接工作,海南国税已接收了地税移交的20,578户户籍信息,具体征管信息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申报、原享受营业税减免税等。
海南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增值税管理信息化程度更高,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了闭环管理。但原营业税制度下的骗税行为在纳入增值税管理链条后更容易暴露和查处。但“营改增”后,由于多档税率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制度风险,以及试点地区营业税与增值税交叉并行等因素,使得发票管理难度加大,增加了虚开发票等骗税违法行为的风险。因此,海南省国税局将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等税收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增值税发票信息化程度高的特点,以票控税,堵住征管漏洞。
据了解,9月1日起纳税人可申报缴纳税款,届时海南省国税局将升级优化电子申报系统,与国库做好税库银系统的联调,并与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签订第三方协议,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