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些年多晶硅价格高涨时,不少下游企业通过签订长单的形式,以降低多晶硅的采购价格。但是,随着多晶硅价格的持续大幅下跌,当时的长单价格已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业内人士认为,若我国裁定对进口多晶硅“双反”成立,则相关企业有可能借此解除高价的长单合同。当然,这还要看当时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低位波动趋势
曾经疯狂的多晶硅价格近几年持续大幅走跌,大部分多晶硅企业不得不歇工停产。根据资讯数据,截至5月22日,光伏级多晶硅周平均价格为16.25美元/千克,虽然前期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涨,但大的趋势仍是在低位波动。
去年以来,国外一些企业的倾销,导致市场价格过度下跌。与2012年年初约30美元/千克的平均周价格相比,目前多晶硅价格仅是一半多一点,而与2011年上半年的约60美元/千克相比,更是跌去了近3/4。幅度之大,令人瞠目。
从较长时间来看,随着技术的进步,多晶硅成本将进一步下降。保利协鑫有关负责人此前就表示,到2014年,将通过新技术路线,使多晶硅生产成本由现在的17美元/公斤下降到9美元/公斤以下。因此,多晶硅的销售价格未来大的趋势也将是下降的。
长单已“烫手”
前些年多晶硅价格疯狂上涨,甚至达到几百美元/千克。面对不断上涨的价格,下游的硅片、电池及组件行业压力巨大,因而寻求各种方法降低材料成本。其中签订长单就是许多企业采取的重要办法之一。
所谓长单,就是多晶硅供方和需方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可以长达几年甚至十年,其中规定每年购买的多晶硅数量、价格、付款条件等。这样的合同价格较当时的市场价格有明显的降低,从而在当时有力地降低了原料的采购价格,也就降低了成本。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多晶硅价格出现了持续的大幅下降。现在的市场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签订的合同价格。当时签订的长单价格大多在40多美元/千克,与目前市场价格相比,已经跌去了一半以上。目前,还有些国内企业仍有部分这样的合同要执行,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价格来购买多晶硅,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竞争力受损。
据了解,许多下游企业与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签订的长单基本已取消。这些企业虽然分属不同的环节,但毕竟都是产业链上的一环,从根本上说,利益有一致的方面,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国内一些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企业解除长单,而采用市场价采购,对下游企业是有利的,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但是,与一些国外企业签订的长单合同可能并不容易解除,或者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才有可能解除。有报道称,尚德就付出了很大代价才解除了长单。还有报道称,欧洲某公司也获得了上亿欧元解除长单的违约金,也是来自中国的企业。
利好下游企业
下游企业仍有部分在执行原签订的长单,在终端价格持续低位波动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虽然未来我国对多晶硅的“双反”裁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拉高多晶硅价格,但也不可能提高到与长单合同价持平的程度。因此,与上游企业协商如何解除长单合同或修订相关合同条款,才是根本的办法。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长单合同在签订时通常会附有这样的条款,即: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可以解除。因此,如果我国对多晶硅最终裁定“双反”成立,就有可能将其理解为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原合同的继续执行,从而可能解除合同。当然,这还要看当时合同的具体规定,比如有没有将“双反”或反倾销排除在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等。
如果有的企业仍有长单在手,若能借“双反”解除这价高的合同,对相关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降低了成本,有利其参与市场竞争。当然,企业也应吸取教训,签订几年的长期合同,特别是约定了价格的长单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