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预定利率市场化呼声无疑已经成为寿险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截至上周五收市,虽然上证指数今年微涨了0.85%,但保险股却整体下跌了20.31%。过去5个多月,A股四大上市险企均有大宗交易记录,转手量逾2.2亿股,且大多数股份以折价交易。
据媒体报道,寿险预定利率改革方案近期已由相关部门提交,年内获批实施的可能性较大。改革第一阶段将把传统人身险的预定利率由2.5%放宽至3.5%。
有券商分析,改革将使寿险公司的新业务价值和评估价值有所下降。其中,行业新业务价值或下降3%,四大上市寿险公司评估价值或下降1%-8%。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定价利率市场化是必经之路,长期利好行业发展。
保监会正在研究改革方案
预定利率是指寿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营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回报率,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的。
此前2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寿险预定利率只在1988年上调过一次,即从6%升至8.8%。此后,寿险预定利率曾于1997年、1998年、1999年连续3次下调,至今一直执行1999年6月调整后的2.5%的预定利率上限政策。
寿险预定利率与产品定价息息相关,预定利率越低,产品价格相对越贵。低预定利率抬高了寿险产品价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寿险的吸引力。过去,纯保障型产品曲高和寡,倒是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分红险在寿险中“一险独大”。但近年来,分红险亦因“收益过低、存单变保单”等饱受诟病。
监管层及险企并非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存在。2007年,保监会同意中国人寿在河北、江苏和河南地区销售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其预定利率突破了2.5%的上限达到3.3%,但产品主要面向农村市场推出。
2010年6月底,保监会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去年6月,以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契机,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在开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时,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但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3.5%。
今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透露,保监会已于早些时候就《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等进行了小范围讨论。报道称,根据草案来看,人身险费率改革将重点从放开产品定价利率着手,分阶段逐步推进。
很快,消息得到了监管层的回应。3月23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上表示,寿险费率市场化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保监会正在研究改革方案。
预定利率市场化“三步曲”
据媒体报道,此次寿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逐步推动。
第一阶段,主要针对传统险和特定资产挂钩保险产品,并不包含分红险和万能险。对于传统险,将取消对定价利率的限制,但若定价利率超过3.5%需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报保监会审批;此外法定评估利率仍限制在3.5%以下。
对于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保险产品参与定价利率改革试点的,销售额不得低于20亿元,同时,试点需经董事会与管理层决议通过并经保监会审批,且公司最近期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
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二阶段将在试点区域放开所有产品的定价利率的限制,包括分红险等,其中法定评估利率仍不得超过3.5%。
第三阶段,在公司层面上全面放开定价利率市场化。参与试点的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2/3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试点,并承诺在试点中适时补充资本金,保证偿付能力维持在150%以上;最近三年投资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年度末至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
曾对寿险预定利率开放有专题研究的黑龙江保监局认为,预定利率放开实际是寿险费率市场化的一个步骤。虽然在目前形势下要充分考虑到放开管制可能对市场造成的波动和影响,但从长远看,对寿险产品放开定价管制是必然趋势。
“预定利率管制在强调安全的同时损失了市场效率,可能会导致价格信号失灵及其激励机制的扭曲。”黑龙江保监局指出,定价利率管制其实并不能锁定传统寿险产品高利差,来自基金、银行、信托等产品的竞争,会迫使保险公司降低利差或推出投连险等利差更低的新产品。例如,曾经很受欢迎的分红险遭遇尴尬,有些寿险公司不得不以现金红利和保额红利的方式发放特别红利。如果允许寿险价格有一定浮动,反而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格局。
“我们调研了解到,寿险公司普遍支持此次费率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对放开传统险的看法较为一致;但大公司反对放开分红险,而小公司则倾向于全面放开。” 中金公司在研报中说。
分红万能险受影响较小
寿险预定利率放开究竟会对市场产生多大冲击?从A股四大上市险企的股价表现看,投资者对改革是比较忧虑的——利差的降低或吞噬寿险公司部分利润。
以两全保险和重疾险为例,据招商证券保险分析师罗毅测算,如果预定利率上升到3.5%,保费将减少6%-10%,保险产品的利润率将下降6%-41%。不过,目前传统险在寿险保费中的占比不大,一般在10%-20%之间。
海通证券非银行金融业首席分析师丁文韬认为,定价利率放开对上市保险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不大,上市保险公司利润绝大多数由存量保单贡献,新增保单贡献比例较低。且新增保单中,分红险、万能险及短险的利润率基本不受定价利率的影响,只有长期传统险的收益率会降低,预计新业务价值将下降15.7%。中性假设下,定价利率市场化后寿险行业新业务价值或下降约3.1%。
其次,有业内人士担心,预定利率放开可能引发全行业为争夺市场而非理性竞争,最终造成偿付能力危机。中国寿险业将可能再次面临上世纪90年代的利差损风险,出现与台湾和日本寿险业类似的行业危机。
丁文韬表示,目前监管方对于定价的态度是“前端放松,后端加紧”,通过加强偿付能力监管,避免出现恶性价格战。由于法定评估利率上限仍锁定在3.5%,如果定价利率盲目提升,则初期需计提大量准备金并出现巨额“首日亏损”,偿付能力将严重下滑。
费率市场化以后的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优胜劣汰是基本法则。有监管部门人士建议,将对费率的监管纳入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并加快建立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兼并、收购、破产等市场退出机制,使保险机构在发生偿付能力危机时,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在丁文韬看来,万能险和分红险受定价利率影响很小。前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结算利率,目前大多数产品在4%左右,一些中小险企的产品高达5%以上,后者核心竞争力则在分红率而不是定价利率上,目前各主要寿险公司分红率仍维持在3.5%以上。定价利率市场化后预计定价利率将会上升,降低传统险净保费水平,这将促进传统险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