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2013年改革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等。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则体系,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推进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等。
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推进电价改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等。
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等。(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