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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药品招标交易改革办法

2013年05月23日 07: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广东今年将改革药品招标交易办法。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目前已发布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5个配套文件。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将药品招标采购的模式从“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革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广东将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建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全省范围内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适用该规则,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据了解,交易药品分为基本药物品种、医保目录品种、非医保目录品种、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四大类。这次新规定一个特点就是在基本药物品种、医保目录品种这两个大类中设立“入市价”,生产企业进行网上竞价。其中,医保目录品种,同厂家同一品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中标价格(竞价品种分组后为独家生产的品规取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与广东省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生产企业备案的出厂(口岸)价格供医疗机构在药品交易时参考。生产企业根据交易平台汇总的采购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

  而基本药物品种,则由同厂家同一品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药物平均中标价格与广东2012年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取平均值(分组后为独家生产的品规取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作为入市价。

  另一个新特点就是医保目录品种和基本药物品种,实行“联合采购、网上竞价、量价挂钩”方式,有两种联合采购方式由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第一种方式是“交易平台按品规汇总进行团购”。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交易平台每个月自动按品规汇总全省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第二种方式是“医疗机构自主联合进行团购”。由医疗机构自主组成联合体,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交易平台按联合体汇总上报的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

  按照新规定,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在网上公布全省医疗机构的遴选品规和各品规汇总的采购量,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公布汇报的采购量在系统上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报价共分三次,在一天内完成,第一次不报价的不能参加后续报价。每次报价结束后,交易平台自动提示每个厂家的报价名次(只能看到本厂家的名次),修改报价时要求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低,如不修改则不需再次报价。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问题确实都充分考虑到了。一是所有医保目录品种采取网上竞价方式,进行质量层次划分并分组。政府定价品种按现行有效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定价分类确定质量层次,分为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含差别定价)、G M P五类。这样确保不同层次、不同质量的药品有不同的价格考核标准。

  二是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包括少数急救药品(含人血白蛋白、抗蛇毒血清等血液制品)、廉价普通药品(按最新医保目录,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的药品)、临床特殊用药、管制药品(包括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放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或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等,具体品规另行公告。由医疗机构直接遴选至生产厂家和品规,政府定价品种入市价即为交易价,不竞价、不议价;市场调节价品种由医疗机构通过交易平台进行议价,实行网上交易。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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