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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应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规模

2013年05月22日 06: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一些省市陆续公布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及资金安排计划,其中,江苏省将发行地方债153亿元,新疆发行95亿元,重庆为88亿元,海南为60亿元。另外,相关统计数据还显示,2013年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500亿元,较2012年2500亿元的规模增加了40%,因此,财政部核定的各省(市、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比去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地方债规模来看,要警惕其风险,否则举债规模超过地方政府偿债的能力必将产生风险。

  董登新进一步指出,有些地方政府采用了一些变相的举债方式,使得地方融资带有一定的杠杆性,这样可能会出现通过税收进行多重担保的现象以及对投资项目过高的评估未来收益,这些都会使地方政府在债务到期时出现偿债困难,所以接下来应该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

  董登新指出,目前地方债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以税收作为信用担保的短期债,第二种是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回报相挂钩的债务。所以地方政府偿债的方式首先是以未来的税收作为偿债的担保,另一种偿还方式就是以未来投资项目的回报作为偿债的担保。

  董登新还指出,如果将来债券化的举债成为常态,那么借新债还旧债可能会成为第三种偿债方式。借新债还旧债涉及到利息和规模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适度的借新还旧是十分正常和合理的。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债务偿还上有哪些困难?董登新指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还没有找到稳定的税源。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是一些小税种,类似的这些小税目前尚不足以给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因此地方政府收入十分不稳定,这使得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存在不稳定风险。所以地方政府急需寻找到稳定税源,这样在未来偿还债务方面就会有一定的保障性和安全性,同时地方政府举债也更加具有规律性。

  对于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获得收入来偿还债务的现象,董登新表示,这不是一个长远的、可持续的方式。他认为,出让土地受周期性和政策性的影响十分强烈,而且地方可供出售的土地非常有限,这就导致了土地收入的不稳定。因此,通过出让土地偿还债务是不可持续的。

  对于如何提高地方政府收入,董登新强调,最有效的还是要发展地方经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地方政府收入的根基。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和举债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经济的发展程度,尤其与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程度有很大关联。(丁 鑫)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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