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21日)下午两点,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邹宗利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知情权一案。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成。共有五种概念。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二是“社会统筹基金”;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其中有一部分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也可以说,这部分钱,是老百姓的养老钱。
今天是邹宗利诉全国社保基金信息公开一案的第一次开庭。这次庭审进展是非常迅速,下午2点正式开庭,3点左右法庭就已经结束了审理。庭审中原告邹宗利请求法院判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开与鼎晖投资公司有关的以下四项信息,其中包括社保与鼎晖签署的投资协议,鼎晖向社保提交的基保表,社保对鼎晖托管的50亿基金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社保对鼎晖的风险评估报告。
但是被告一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方认为,首先邹宗利提交的公开申请是不完整的,没有申请人的签名或该盖章。另外邹宗利申请4项内容,属于企业的经营性信息,而不是政务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因而不予公开。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之后,合议庭宣布休庭,对双方的争议法庭也没有认定,也暂时没有宣判。
庭审结束后,邹宗利表示因为他前期和鼎晖投资公司有过一些业务往来,因而对鼎晖是比较了解的,今年1月23日,他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要求公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鼎晖的一些投资信息。但是经过三次交涉之后,截止到今天开庭前,被告都没有给出任何的答复。因此他就认为被告没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不过对于原告的这种说法,被告一方表示电话以及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等这些方式都不能与邹宗利取得联系,因而没有答复。
另外,根据各家媒体的报告,邹宗利与鼎晖公司总裁焦震之间有过至今都没有解决的经济纠纷。有人据此推测,邹宗利在讨债无果的情况下转而起诉鼎晖的最大出资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并试图依次来解决个人的经济纠纷。对于这种猜测邹宗利断然否认,他表示信息公开一案与他此前和焦震绝无关系,作为国家养老储备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义务让群众知道这些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相关的监管信息,邹宗利称这才是他起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真正原因。
社保遭诉一事本身,也反映出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全国社保基金,在平衡保守商业机密与信息公开义务方面的尴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前,应当征得第三方的同意。但是,如果政府信息与公共利益相关,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即使第三方不同意,行政机关也可以公开。
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信息,当然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
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养老基金的管理机构负有更高标准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比如,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的信息披露明确规定,所有的加拿大人都有权知道为何投资养老计划基金、如何投资这些基金,由谁做出投资决策,这些投资正在如何实施等。
而美国1974年出台的《雇员退休金保障法》中,有关对私有退休基金的法制化管理,在管理和执行方面的主要规定是,必须按年度向财政部报告基金管理和执行情况。进入基金账户的款额,除在大量盈余时可转入员工健康保险账户外,不得挪做它用。对退休金账户的财务制度,也有相近标准。
再把目光转向国内,从近些年来曝出的社保基金大案不难看出,政府对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保基金的监管效果如何。因此,加强社会对社保基金的直接监督,完全有必要。值得欣慰的是,今年1月4日,人保部发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的直接监督,社会监督包括参保人员等任何个人、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而今年两会期间社保基金首次纳入财政预算报告,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