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抽取26家有可比数据的中资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15家公司的偿付能力提高,11家下降;而统计的17家外资财险公司中,仅有3家偿付能力提高,14家呈下降态势。
增资,是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得以提高的最主要原因。
记者发现,15家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的中资财险公司有11家在2012年有增资举动。“公司在2012年资本金增至30亿元,使得实际资本较上年度末有较大增长,因此,2012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到大幅提高。”信达财险如此解释。2012年,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45.9%,同比上涨了556个百分点。
同时,2012年,都邦财险增资7亿元、华泰财险增资5亿元,永诚保险、永安保险、太平财险、天平保险等险企都进行了增资。
国元农险、阳光农业互助保险和安华农险公司都认为,公司的盈利增加是其2012年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都邦财险、中国大地保险、平安产险等公司同样提到了盈利对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的贡献。
平安产险表示,该公司2012年业务快速增长,提高了对最低资本的要求,同时该公司盈利情况优异,增强了偿付能力,其还在2012年发债30亿元。该公司2012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比上一年提高12个百分点至178%。
此外,阳光财险2012年发行了10亿元次级债,使得实际资本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得以提高。
3家外资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的主因则各不相同。劳合社中国由于增加了承保风险的分出比例,自留保费所要求的最低资本也随之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提高了366600个百分点;三星财产(中国)因其认可资产上升、太阳联合因其实际资本增加使得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冷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