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万福生科补偿基金“救赎”:贯彻“充分补偿”原则

2013年05月16日 07:26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业内人士称,此举开创一条处置此类事件、有效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创新之路

  日前,平安证券宣布成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基金公告显示,平安证券采用“先偿后追”的处理模式,主动独家出资三亿元人民币设立专项基金,搁置复杂的责任认定和划分等问题,先行补偿符合条件投资者的损失,再通过法律手段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由券商设立补偿基金,用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这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尚属首例。平安证券在媒体沟通会上,首次正式公开对投资者表达歉意。该公司董事长杨宇翔表示,万福生科的投资者是无辜的,此次造假事件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体现为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只有投资者利益补偿问题更高效更充分地得到解决,整个事件才有机会真正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杨宇翔还表示万福生科事件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希望通过主动承担责任的行为,使公司品牌和声誉有所恢复。

  贯彻“充分补偿”原则

  补偿对象范围广于市场预期

  据公告介绍,此次基金在具体的符合条件投资者范围和补偿计算标准方面,贯彻“充分补偿”原则。

  回顾万福生科的造假过程,有几个重要时间点值得注意。即2011年9月14日为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实施日;2012年9月15日为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10月26日为2012年半年报虚假陈述更正日;2013年3月2日为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揭露日。

  据介绍,本次基金严格依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广泛听取投资者、法学专家、会计学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本着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符合补偿条件的投资者范围是: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本基金的补偿对象。

  据此测算,万福生科补偿基金划定的投资者赔偿范围相对目前市场上普遍认可的赔偿范围更广。此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表示最有可能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自2011年9月14日及以后至2012年9月14日之前买入(含9月14日当日买入),并且在2012年9月15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亏损者。”

  除扩大符合条件投资者的覆盖范围,补偿基金在具体补偿计算上也贯彻了“充分补偿”原则,对于同时符合多种不同情形的投资者,分别计算并按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补偿金额;在具体的算法选择、公式参数和细节设定等方面,基金均做了合理的可为投资者带来更优补偿结果的安排,例如补偿金额计算中未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佣金费率按照目前市场最高标准3‰计算,资金利息在无法明确区间情况下按照最早起点计算等。

  简化步骤

  两个月完成补偿操作

  据介绍,本次平安证券设立该基金,正是为了在司法解决途径之外,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相对更为快速便捷的可选渠道。该基金将在2个月的存续期内,完成补偿金额的计算、确认和划付工作。

  同时,基金运作通过机制和流程创新,充分利用便利的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并通过中登公司结算系统实现批量划款支付,为在两个月内高效完成投资者损失补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制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相对过往案例动辄三五年的索赔周期,两个月即可以获得赔偿的解决方案无疑是当前非常有利的解决方案。本次解决机制从根本上讲,不是依赖于行政和司法手段,而是通过市场的手段解决市场的问题,投资者几乎可以零成本拿到补偿,避免了高额诉讼费用,在资本市场范围内是一个好的开端,开创一条处置此类事件、有效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创新之路。 (李雯姗)


(责任编辑:向婷)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