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已突破35亿张,银行卡交易金额逾6万亿元。由银行卡服务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仅去年一年,上海法院就受理一审银行卡纠纷9281件,占全部金融商事案件逾四成,标的总额达1.28亿元。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部分银行在银行卡开户时,在审核申请人行为能力、资信状况、提高持卡人信用额度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为日后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根据银监会规定,银行对银行卡申请人的材料不仅要进行形式审核,更要进行实质审核。但一些银行并未严格遵守,导致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人申领到了银行卡。宋某自2005年起患有持续性情感精神疾病。然而,他却向银行成功申请到了一张银行卡。在申请表中,宋某填报个人及家庭年收入4万元。银行收到他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后,即核发了信用卡,授信额度1万元,后提升为2万元。此后,宋某多次集中刷卡并大量提现达3万余元,结果无法按时还款引发诉讼。
一些不法分子则专门利用他人信息,办理银行卡用于个人消费或牟利。钱某、杜某以代办银行卡为由,利用杨某身份证信息和他人工作、住址信息,以杨某名义向两家银行各申领了一张信用卡。之后,钱某、杜某通过套现、消费等方式透支信用卡本金1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到澳门赌博,最终两人锒铛入狱。
随着网上银行的普及,市民在银行卡开户过程中设置网上银行功能也越来越普遍。但部分银行在客户申请设置网银功能时,也未对客户身份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导致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监管漏洞,非法侵占储户账户内资金。
刘先生到银行开立理财金账户,遇到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陈某。陈某“热情”接待刘先生,帮助填写申请表等,又拿着刘先生的申请表到柜面申请开通银行卡、申领网银U盾。拿着别人的申请表办理业务,柜面工作人员竟然也没有看出来。账户成功开立后,陈某仅将银行卡交给刘先生,却未告知已开通网银功能。此后,刘先生存入了1000万元,被陈某轻松提取。弄清事情原委的刘先生将银行告进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败诉。
“对无固定工作、稳定收入来源或可靠还款保障的成年人,或在征信系统中发现其有多家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授信记录,在审核时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如发现申请人有狂躁等精神异常现象时,应做好对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核查。”近期公布的上海高院金融审判白皮书对此作出风险提示,在银行卡开户及功能设置环节,银行应做到“三亲见”,即“亲见本人、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见签名”。尤其是针对身份证的审核,不仅需要查验身份证真伪,还要仔细核对人证是否相符。法官还建议,市民也不要随意许可他人办理开通、领取、注销银行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U盾等功能,以防信息被盗用或银行卡被冒领,资金安全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