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案例】
今年32岁的王先生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创始人,事业蒸蒸日上。除每年50万元的薪酬外,他还手握价值8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而且公司正在筹备上市。不过,春风得意的王先生最近却十分苦恼。原来王先生长期忙于工作,疏于对妻子陈女士照顾,双方关系逐渐恶化,妻子闹着要离婚,并因不满王先生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将其告上了法院。
在中意人寿高级理财规划师杨眉看来,尽管王先生可能因为离婚造成股权分配而阻碍自己公司的上市进程,但也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贷款并支付给陈女士等方式化解难题。但王先生的资产以股权为主,而股权流动性较差且风险较大,其也亟需调整自己的资产配置结构。
如何避免离婚不分割股权?
杨眉认为,对于富裕家庭而言,因为离婚蒙受的财产损失往往要比资产配置不当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王先生如果不做任何规划,表面上他所失去的是巨额财产,但隐性丧失的恐怕还有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王先生目前正处于事业和人生重大的转折阶段,此时的王先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与太太握手言和,重归于好,不仅能安然度过家庭危机,而且会将可能发生的事业风险消化于无形,所谓“家和万事兴”;二是若和解无望,如何才能将离婚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事业风险将至最低?
“因此,除了谨记‘离婚须谨慎’的铁律,从专业的角度看,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进行资产保全方面的财务规划,显得更为重要。”杨眉说。
杨眉表示,若与陈女士离婚,王先生须与其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中价值4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要分割给陈女士。为了不影响上市进程,王先生可以和陈女士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承诺,3年内支付4000万元给陈女士,并加计同期(或高于)银行借款利息,待公司成功上市后,王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市场价格将远远高于8000万元,如果溢价仅为10倍,市值即为8亿元,届时变现4000万元及其利息给陈女士,不仅不会带来王先生的财务损失,而且也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
如果陈女士不愿意若干年后才拿到4000万元,王先生可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进行融资,将4000万元支付给陈女士,待公司成功上市后,再向银行还款付息。杨眉建议,王先生在离婚后,还需要做好财产公证,以备再婚时明确个人的婚前财产,对再婚前个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理财信托保险构筑“金三角”
据了解,除公司股权外,王先生家庭拥有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为王先生婚前购买,无贷款。此外,家庭还有银行存款20万元,理财产品30万元,国债50万元。
“从资产保全的角度看,王先生的资产配置是比较危险的,他所有的经济来源及家庭财产都是自己的互联网公司,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风险,不仅股票价值会大幅缩水,而且变现能力也将快速下降,家庭财务及生活品质将陷入窘境。”杨眉说。
杨眉认为,针对王先生这类“企业主”类型的客户,一定要提前做好资产保全和合理的资产配置,利用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有效保护自己。一是做好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的防火墙分割;二是一定要形成自己的合理资产配置,形成稳定持久的现金流。
在防火墙分割部分,杨眉建议,可以通过大额保单和信托的方式与企业经营之间形成防火墙,当企业经营出现风险时,可以将自己的资产完整地保全,无论身在何地都能够安全地生活下去。在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是即使在失去经济来源时能够有一份稳健的现金流收入,建议可以持有理财+债券+信托+保险的方法实现财富管理的合理规划。
套现部分股权构筑“安全垫”
杨眉建议,王先生可以于上市后1年内售出部分股票,以10%为宜,套现8000万元用于偿还陈女士4000万元,剩余40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债券等稳健型投资。如若考虑变现能力,可以用2000万用于购置房产、黄金等长期保值投资,1000万用于股票、基金、债券等理财型投资,还有1000万元则用于子女教育、养老和风险保障等。
考虑到王先生之前的资产配置缺乏“安全垫”,杨眉建议王先生用500万元购买保额为500万元的终身寿险(年收入的10倍)和重大疾病及意外险,同时配置万能险(保底收益)作为补充。“这部分保险规划,不仅可以有效隔离企业经营给家庭资产带来的风险,而且也可在未来为王先生提供部分固定的现金流。”
此外,300万用于购买信托,为将来子女教育或养老做准备,同时隔离于家庭财产之外,既可保全资产,到期又有稳定的现金流;150万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用于资产保全及养老补充,50万元用于流动性资产配置。
杨眉还建议王先生请律师设立遗嘱,避免意外离世给家人带来财产分割、企业经营的不必要法律纠纷,并通过信托、保险或提前转移资产到子女名下等方式规避可能的财产传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