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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满期给付洪峰来袭:2012年956亿元

2013年05月09日 07:08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刘敬元

    编者按:非上市保险公司的年报已悉数发布,透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一张张报表、一组组数据,我们试图挖掘数据背后的新闻。

  近千亿元的满期给付金预示着寿险满期给付洪峰正来临,险企须集中精力应对隐含风险;新单减少对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出了预警,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下降对利润的贡献难持续;新兴寿险公司大干一场的愿望能否实现有待观察。财险公司极其看重的车险业务却往往带来承保亏损的结果,主力保险产品承保利润愁云惨淡,险企寄望投资收益实现综合盈利,但一条腿短的现状必须改变,要努力实现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双轮驱动,才会获得持久发展。

  交银康联 农银人寿占赔付支出逾九成

  太保寿、友邦保险、建信人寿、太平养老、中英人寿的满期给付占赔付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

  2007-2008年为寿险业银保业务驱动周期,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也在当时受到热捧,而2007年销售的5年期保险产品在2012年已经满期,2008年销售的5年期保险产品今年将集中到期。

  根据会计报表并不能明确计算出未来某一年的满期给付金额,但由于2007-2008年为5年期保险产品的销售高峰期,2012年的满期给付金额或许对今年的满期给付有一定参考意义。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寿险业公布相关数据的38家人身险公司满期给付金额达到956亿元,由于2007-2008年为5年期保险产品的销售高峰期,照此推算,今年寿险业或仍面临千亿元满期给付的压力。

  38家公司的满期给付额占其赔付支出总额2410亿元的比例为39.7%,较2011年的48.33%有所下降。不过,不同公司之间的这一比例存在极大差异;最高的为交银康联等4家公司,占比超过90%,而与此同时,11家公司的满期给付额占比低于10%。

  满期给付隐含两大风险——

  流动性 客户流失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统计结果显示,已公布相关数据的38家寿险公司2012年的满期给付(个别公司数据包含年金给付,如新华保险、海康人寿等)金额为956亿元,相较2011年的1017亿元减少61亿元。

  尽管满期给付有所下降,但满期给付压力仍为寿险业2013年不能忽视的风险,保监会此前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排查梳理2008年以来销售的产品,分析2013年发生满期给付及退保的风险。这主要将给险企带来两大问题:一是巨额流动性压力,二是满期后客户的流失风险。

  在公布2012年满期给付数据的38家公司中,国寿、平安、民生人寿、新华等25家公司2012年的满期给付额同比增加,太保寿险、生命人寿等13家同比减少。

  中国人寿仍为满期给付规模最大的公司。数据显示,中国人寿2012年满期给付金额达到594.6亿元,相较2011年增加了11.5亿元,同比增速为1.9%。国寿的满期给付额占上述38家公司满期给付总额的62.2%。

  根据国寿方面的表述,满期给付的增加成为导致其赔付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国寿2012年的个人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2%,总赔付支出同比增加3.03%至750.7亿元。

  在满期给付增加的25家公司中,平安2012年的满期给付金额较2011年增加50.5亿元至176.5亿元,为满期给付金额增加最多的公司。中美联泰大都会2012年满期给付额为163万元,而2011年仅2万元,同比增长超80倍,为满期给付同比增速最快的公司。

  而在满期给付额减少的公司中,人保健康险公司以114.9亿元的金额,成为2012年满期给付同比减少最多的公司,同比降幅也达到96.6%。太保寿险公司2012年满期给付额减少46亿元,减少金额仅次于人保健康。生命人寿满期给付额减少8.9亿元,减少额排在人保健康和太保之后。

  而从减少比例来看,恒安标准人寿的满期给付额在2012年降至零,其2011年的满期给付额为26.16万元,从而同比降幅为100%,降幅居首。此外,中意人寿、和谐健康险公司的满期给付金额降幅也达到99.5%以上,二者2012年满期给付分别为126.7万元(降幅99.55%)、22.6万元(降幅99.53%)。

  满期给付额占比差异大

  四公司占比超九成

  上述38家公司满期给付额占其赔付支出总额2410亿元的比例为39.7%,较2011年的48.33%有所下降。不过,不同公司之间的这一比例存在极大差异,最高的为交银康联等4家公司,占比超过90%,而同时,有11家公司的满期给付额占比低于10%。

  交银康联2012年的满期给付金额为2.29亿元,赔付支出总计2.34亿元,满期给付占赔付支出的比例达到97.9%,为占比最高的公司。这样的高比例并非个例,除交银康联外,包括中法人寿、天安人寿、农银人寿在内的公司,满期给付额占赔付支出的比例同样超过九成,这3家公司的占比分别为97.5%、91.8%、91.5%。

  某保险业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满期给付额占赔付支出的比例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产品结构:如果满期给付额占比过高,说明当年到期的保单多,这或者是因为该公司的长期险集中到期,或者说明该公司短期险占比过高。

  与这4家公司的满期给付额在赔付支出中的高占比相对的,11家公司2012年的满期给付占比不到10%。其中,中意人寿、长生人寿占比甚至不到1%。中意人寿2012年的满期给付额为126.7万元,占其赔付支出21.8亿元的比例仅为0.06%,长生人寿满期给付额为16.63万元,占全部赔付支出7971.51万元的0.21%。

  光大永明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2年的满期给付额也分别只占各自赔付支出额的1.04、1.41%。此外,太保寿、和谐健康、友邦保险、中宏人寿、建信人寿、太平养老、中英人寿的满期给付占赔付支出的比例,也均在10%以下。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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