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消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同意,自6月22日起施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林改档案工作是指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林改档案工作应当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和检查验收,并作为评价林改效果的重要依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