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工作的李辉,谎称能够代理操作白银期货,并用虚假的巨额盈利账户欺骗客户,再以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俞先生合计57万余元。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10月,俞先生通过网上某投资管理公司网站和该公司的“陈总监”聊上了,并交纳了15万元的炒股保证金。不久,“陈总监”告诉他现在股票行情不好,公司转做炒白银,并且告诉俞先生现在炒白银利润很大,承诺3个月之内除保本外,还能再赚到本金的150%利润,俞听后表示愿意试试。但“陈总监”告诉俞,炒白银最低门槛要50万元,俞称除了原来交纳的保证金,还能拿出28万元,“陈总监”郑重表示公司可以帮他凑足启动资金,让俞不用操心。赚钱心切的俞就一次性打了28万元人民币到“陈总监”指定的账户。
“陈总监”代理炒白银后,总是告诉俞利润丰厚,还定期把虚拟账户里面的资金变动情况通过电脑截屏用电子邮件发给俞。俞看到截屏上显示,其炒白银账户里面竟有了180多万元的资金。欣喜若狂的俞表示要取出账户钱款,不料“陈总监”告诉他,赚了那么多钱要取出来是要交税的,税款约14万余元,于是俞毫不迟疑地把这笔税钱打进对方账户。孰料,钱款汇去后再联系“陈总监”,对方电话已是关机状态。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吉林长春抓获了“陈总监”。原来,“陈总监”真名叫李辉。为诈骗钱财,他用俞先生的身份信息在一个期货网站上注册了虚拟账户,这个账户除了资金是虚拟的之外,其他的和真的期货账户一模一样,成功蒙骗了俞先生。 (通讯员 赵德亮 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