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宏磊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前,因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票据4.74亿元,公司遭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要求向上述关联方追索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昨天,宏磊股份还公告称,5月2日公司收到宏磊控股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的公司票据7000万元,还需偿还余额为4.04亿元。
宏磊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承诺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解决的方案,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偿还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