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新基金发行实施“备案制”的第一年。记者统计发现,从1月1日至4月24日,新基金成立已达到96只,而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同期数目分别为32只、59只、55只。
“基金备案制度最大的好处在于把产品发行的时机选择权和类型选择权交给了基金管理公司。”星石投资首席策略师杨玲介绍说,一方面,基金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来研发产品,而不是根据以前哪种产品容易通过审批来研发产品;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也可以选择在大盘相对低位的时候发行产品,从而避免产品未来净值出现大幅的亏损。
证监会日前发布实施了《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取消了原来的基金产品通道审核制,缩短了审核期限以及实行网上申报与审核,基金公司从此可以自主规划申报产品的数量和类型,而不受通道的限制,同时申报流程实现电子化、标准化,加快了审核速度。
“备案制对新基金发行的影响主要体现有三个方面”,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代宏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基金发行数量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这是因为发行通道放开后,基金公司不再受申报数量的限制;其次,新发基金的类型会更贴近市场;最后,不同基金公司的优势投资领域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基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投资优势的领域,多发这些领域的基金。
“备案制给行业带来的正面影响是增加了基金公司在产品选择和时机选择方面的灵活度,从而赋予那些市场嗅觉敏锐、机制灵活的基金公司以更多的机遇。”杨玲表示,其负面影响在于,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有可能加剧,同时,基金产品发行失败的例子也可能会出现。
“在没有发行限制的状况下,基金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可能会提升产品的质量,最终投资者会受益。”代宏坤认为,同时,竞争促进了基金产品类型的多样化,基金公司会结合自己的优势,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产品线布局策略来推出不同的产品。
“当然,短期内基金发行数量过多,会造成基金经理人才的短缺。”代宏坤说,另一方面,基金相互之间克隆的现象可能会出现。如果某一产品受市场广泛欢迎,很可能其他公司会快速跟进。
面对新的环境,杨玲认为,基金公司需要明确的是行业垄断优势正在慢慢消失。“面对越来越多的产品选择,投资者的认可度将成为一个基金公司能否生存发展的重要环节。更多的基金公司可能会选择自己最具有投资核心优势的领域来开发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在某个领域中遥遥领先的投资管理服务,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站住脚。”杨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