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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调价听证会近期召开

2013年04月23日 08:17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听证会公告,拟于近期召开本市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听证要点及相关参加人名单将于听证会召开前15日通过市发改委政务网站公布。

  市发改委表示,听证会召开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举办。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席位25个,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单位推荐产生。设旁听席位10个,设新闻媒体席位20个,公民和媒体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发改委表示,听证会要点,即具体租价将如何调整等核心内容,还有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旁听人及媒体具体报名时间和电话等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站(www.bjpc.gov.cn)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现在本市出租车行业执行的燃油附加费政策是北京发改委和交通委于2009年11月11日联合颁布的。其中规定,油价超过7.10元/升时,按照程序研究调整租价,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此规定中并未出现2元和3元的燃油附加费规定,且成品油价水平也早已超过7.10元/升,更是到了研究调整租价的阶段。之所以久未调价,据接近市发改委的人士介绍,收取燃油附加费简便易行,对社会各方面影响较小,调价需要听证,程序复杂且对社会影响略大。之前曾有出租公司向发改委提出提高出租车租价,以提高司机收入,稳定北京出租车行业,但发改委认为若要调价应先减少“份儿钱”,双管齐下。双方当时未曾达成一致意见。

  ■听证流程

  1

  市发改委提起听证会。

  2

  制定定价听证方案。方案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其他与制定价格有关的资料。

  3

  听证会举行30日前,发改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的名额、具体报名办法。

  6

  听证当天听证会参加人出席超过2/3以上才可举行,出席人数不足应当出席人总数2/3的,听证会应当延期举行。

  5

  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听证会参加人送达定价听证方案等材料。

  4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7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

  8

  听证会举行后,听证人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

  9

  发改委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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