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信托市场中频频出现一些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的信托产品,这类信托类似债券产品中的可转债品种,投资者不仅可获得约定预期收益率,一定条件下还可获得额外的浮动收益率。但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信托的浮动收益只是一种宣传噱头,实际上大部分产品可能都难以获得浮动收益,尤其是短期类产品。 记者李婷婷
多家信托开始发力
近期,国内某大型信托推出一款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的信托产品,与一般信托计划完全约定“固定”预期收益率不同,该产品采用优先与次级的结构化设计模式,优先与次级比例不高于9∶1,投资者认购优先受益份额,并据认购金额的不同分为年预期固定收益率7%—8%,同时还可获得超额收益的20%。“投资顾问方承诺产品清算后的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约定的固定年化收益率,否则其将补足差额部分。”该信托销售人员介绍。另一家信托公司也推出一款类似产品,该产品同样采取结构分层设计模式,投资者认购优先受益份额,融资方作为劣后受益人。当信托计划终止日的信托单位净值高于保本线时,信托公司按当时可分配信托财产的70%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而当其净值小于保本线时,由投资顾问补足差额。
浮动收益多为噱头
某大型信托内部人士透露,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一步规范以及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等措施,信托收益率不断降低,目前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已低至8%以下。于是不少信托公司开始力推固定+浮动模式信托产品间接提高信托产品收益率以吸引投资者。
“相对于普通固定收益类信托,固定+浮动模式信托产品的特色在于具有浮动条款,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想象空间。但浮动收益大多只是吸引投资者的一个手段,甚至只是一个宣传‘噱头’。”信托分析师张宏指出,实际上大部分产品都难以获得浮动收益,尤其短期限产品。因为对融资方来说,结构化分层只是为了能更多更方便融资,在项目结算时会通过财务处理等方式将项目最终利润做低,尽可能不达到浮动收益需要达到的条件,以降低融资成本,而投资者则无法知道融资项目是否获得浮动收益及浮动收益情况多少。
建议选择该类信托的投资者应主要关注约定收益部分,对浮动收益不要抱太多期望。单看约定收益率,这部分产品并不比普通信托产品优势大,且投资风险方面也与同类型普通产品相似,所以投资者没必要刻意去选择这类产品。而投资者在选择这类产品时应尽量选择投资期限为3年以上的产品,若产品投资的项目收益不错,融资方可能会给予优先受益人一些浮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