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围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再获推进
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标志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再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作为‘营改增’首批试点城市,上海的改革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效果,结构性减税的目的得以部分实现。”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税制研究专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娄贺统如是总结上海“营改增”一年多来的“成绩单”。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尽管在推进过程中不乏争议,且有一些企业抱怨税负“不减反增”,改革的方向和成效还是得到了各界的大体认同。
“整体来看,减税的幅度超出了预期。”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少数企业的税负增加,但事实证明,改革的推进,仍有利于企业整体减负,从合理税制及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营改增”打通了工商业、服务业之间的产业链,有利于两者的公平竞争和融合。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人民币,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40%。
作为曾参与增值税改革上海试点调研的专家,胡怡建发现,试点过程中,一些业务在外地的企业纷纷来到上海注册以“蹭政策”,这不仅加大了生产要素在区域间不必要的流通,也不利于区域间的公平竞争。
官方此次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显然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在扩大地区试点的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要求,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对于为何选择上述行业“优先推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部分相对易于计算,具体规模和比重“好测度、好控制”,更具有操作性。
而对于即将被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个行业,赵锡军认为,这些行业的增值税尽管略为复杂,但其属性和功能都与交通运输业具有可比性。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的过程,亦可作为这两个行业推进的参考。
“‘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不仅将使企业直接受益,而且有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扩大,同时促进中国出口企业的发展,为中企‘走出去’创造条件。”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中新社记者说。
但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考量着决策层的改革勇气和政治智慧。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营改增”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层面,对财政体制的相应调整和完善也会产生连锁效应。他建言,应抓住“营改增”改革契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乃至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
对于此项改革可能造成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税收减少的情况,赵锡军建言,这便需要政府提前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综合安排,较为精确地测算出所受影响的大小,进而通过减少政府支出和理顺中央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时任副总理)在去年10月出席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曾表示,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不仅要前行一步,而且要夯实一步”,这样才能“走得更稳”。
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转变政风,倡俭治奢,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为推进“营改增”创造条件。(记者 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