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7日从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上获悉,到2017年,我市将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于2020年在全市全面落实。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目前,带薪休假在我市各个单位执行情况不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只要符合规定程序,一般都能休假,而私企职工则普遍“无福消受”。市人社局负责人称,虽然带薪休假写进了用工合同,但部分用人单位工休矛盾突出、职工带薪休假意识不强为由,导致执行不力。另外,在一些实行计件工资的行业,很多职工不得不“主动”放弃休假。
对此,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表示,将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安排带薪休假,完善针对非公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职工权益法律援助,并将用人单位带薪休假情况纳入到文明单位考核之中。(记者 夏元 实习生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