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中国保监会因为偿付能力问题,向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公司下发监管函。
其中,合众人寿和长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2.02%和103.34%,被勒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并要求其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工作,实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其余两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均不及50%。其中,昆仑健康保险2012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2720万元,最低资本为8324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68%,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幸福人寿2012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4.36亿元,最低资本为9.08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8.06%,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外,保监会还责令幸福人寿自2013年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但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