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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只信托产品转让有价无市

2013年03月21日 07:32   来源:科学时报   ■ 付碧莲 

  近期,在信托公司网站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挂出来的信托产品转让信息多了起来。截至3月20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转让受益权的信托产品达到34只,剩余期限从3个月到22个月。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登记的有5只,还有10只登记终止。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实时行情中,交易类的信托资产产品数量为21只,涉及金额达到0.651亿元。

  “其实,随着近几年国内信托市场的快速扩张,信托投资者群体迅速膨胀。”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提前赎回肯定是其中一大主要需求,目前在基金、银行理财市场上投资者提前赎回是相当普遍且频繁的现象。因此,未来信托产品的转让信息肯定会越来越多。”

  记者发现,不少欲转让手头持有的信托产品的出让方都会给出一些“优惠”条件,比如进行部分折价,甚至只要求收回成本不要收益。上述信托公司人士指出,“真正能完成转让的交易还是比较少的。毕竟买卖双方的沟通非常困难,如果是异地之间那就更难沟通了。”

  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那么,第三方机构是否可以先将卖方的产品买下,与信托公司完成一系列的协议,然后再将这些产品卖给需要的投资者呢?

  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操作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第三方机构往往很难有如此大的资金量来吃下众多信托产品。而且,信托产品标准化比较困难,第三方机构必须要有很强的风险承受力。”

  李旸认为,“即使双方谈妥了,转让协议必须是在信托公司的主导下签订,其中会牵涉产品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因此第三方机构以及个人间的这种转让是很难做的。”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也认为:“从目前市场的各种局限性来看,第三方机构做信托产品转让平台是比较困难的。而信托公司倒可以针对本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做这样的转让平台,毕竟操作会相对简单明了。但是,最终还是要看市场对二手信托产品的需求,而目前显然是供大于求,所以还很难有所发展。”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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