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日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我国将建立统一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以规范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促进我国低碳产业发展。
根据《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将建立统一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低碳产品目录,统一的标准、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统一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这个办法还同时规定了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检测活动的机构及人员的资质条件,明确了实施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共同启动了应对气候变化专项“我国低碳认证制度建立研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是该研究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目前,低碳产品认证的试点工作已在广东、重庆、湖北三省市全面展开。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