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族越来越多,爱车的小擦小碰难免烦心。在“图方便”、“贪便宜”心态下,对小事故进行“造现场”、“二次报案”,在一些车主的概念中,或许只是无伤大雅的“钻空子”之举。但保监执法人员提示:骗保可能会让你惹上刑事案件。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自今年陕西车险信息平台理赔全流程代位求偿系统及跨省联网软件系统上线以来,在我省范围内经营车险业务的各财产险公司,已可利用“风险预警保单信息查询”和“风险预警理赔信息查询”功能,对相关车辆在省内外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单及案件信息进行查询,科学高效地降低“重复索赔”等理赔风险。该协会提供数据显示,“平台风险预警信息查询”系统运行以来,已揪出了多起重复索赔虚假案件。
据介绍,目前所查获案件的主要特征有:先通过交强三者和商业三者获得赔付,然后又在投保公司进行单方事故报案;事故报案时间相隔较近;受损部位相同或相近。“总体来看,其目的大多是将免赔的事故合理化,并顺利地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他指出,错过报案有效时段,酒驾、无照、车辆脱审等情况,是车险条款明确规定的免赔范围,当这些情况发生时,有些车主就会通过“模拟现场”等手段,制造假象来获得理赔;此外,还有一些车主在发生对方责任事故时选择了收钱私了,然后又报案欲获得理赔借此牟利,“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车主都或多或少地这样做过,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其实骗赔就是诈骗。”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点评:千万别为占点小便宜,而为自己招来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