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推出了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为了解决中央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问题,2009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2011年进一步试点“二省二市”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融资平台发债和财政代理发债对于规范和发展地方债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二者在运行中都存在一些问题。
融资平台发债发展很快,2012年超过了6000亿元的发行规模,但仍存在虚假出资、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场评级不高、不纳入预算管理、依赖政府财政补贴等问题,而且最重要的是无法承担公益性项目的融资职能。财政代理发债还不够市场化、规模小、行政色彩强烈,且只能用于配套中央投资项目。这两种模式与市场经济国家正规的市政债相去甚远。因此建议应尽快开展市政债试点,具体可以从提高政府在共享税中的分成比例和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两个方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