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
公告称,2013年3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收到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获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3月18日作出裁定,宣告宁夏阳光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为:法院认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该公司2012年8月已停产,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破产。
公告称,宁夏阳光目前已由法院正式裁定破产,公司对宁夏阳光的股权投资款2.34亿元以及宁夏阳光所欠公司借款12.75亿元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公司2012年度将对上述事项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从而对公司2012年利润造成重大亏损。公司将会根据宁夏阳光的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