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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银保业务 多方希望新规尽快出台

2013年03月20日 09:51   来源:南宁晚报   

    本想去银行存款,却不知不觉被“保险”,说起以前“存单变保单”的遭遇,部分市民仍心有余悸。但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保监会出拳欲整治银邮代售渠道误导购买保险产品的现象,拟禁止保险公司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不向70岁以上的老人推销任何保险产品等。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大家看法不一。

    A银保业务《意见稿》出台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以更好地规范银保销售市场。

    据了解,《意见稿》对销售对象、销售产品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对于银保销售对象年龄限制格外引人注目: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此前,市场普遍执行的是对于65岁以上人士“投保需人工核保或增加复核环节”标准,此次《意见稿》将限制的年龄提前至60岁。

    《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同时,还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银保产品的犹豫期或将扩至20天,也是此次《意见稿》的亮点之一。以前规定是犹豫期不短于10天,如延至20天,那么市民会有更多的考虑时间,如在犹豫期内想退保,可享受全额退保权利,只扣除10元工本费。

    此外,《意见稿》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拟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      

    B多方希望新规尽快出台

    对于《意见稿》,社会各界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寿险公司和市民,大家众说纷纭。

    “《意见稿》或将有利于提升银保形象。”一保险人士认为,以前一些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合规行为,又由于老年人对保险产品了解较少,为此许多人购买保险却全然不知。他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保险市场,化解银保销售中存在的一些不合规问题。

    大多数市民也叫好。“如果能尽快出台就更好了,这样更放心些。”今年60岁的李阿姨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她与其他受访者一样,希望将来出台更多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并非叫好声一片。有部分险企认为,《意见》中有些标准过于严苛,60岁以上的老人也有投保的需求,购买5年期的产品仍有可能,一棍子打死做法不太合适,而且起售金额的标准还有待商榷。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如果《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实施,将对银行保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C老年人投保有特殊要求

    事实上,近两年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针对老年人保险销售的相关规定。

    在广西,2011年广西保监局向我区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向老年人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相关行为的通知》,规范保险公司向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行为要求。

    广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通过建立售前风险评测制度、强化售中风险提示、加强核保风险管控及细化客户回访规定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老年人投保销售管理行为。

    据了解,目前广西对于老年人在购买银保产品有特殊要求,除客户必须亲自手写风险提示外,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投保人要实行人工核保或增加复核环节等。

    该负责人称,如市民的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全国保险消费维权热线12378反映。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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