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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活跃投资担保类理财也可能有诈!

2013年03月19日 10:44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李素平

    民间借贷活跃表象下,非法集资活动也许穿着“投资理财”的外衣横行。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长沙打非办)获悉,近期非法集资活动有向金融理财、热点投资等领域蔓延,投资担保等行业则是非法集资案件集中高发领域,市民需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上当。

    据长沙打非办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长沙大部分投资公司名称为“长沙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长沙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旨在规避相关规定对公司名称中“担保”二字的硬性规定。对于投资担保类公司的非法集资风险,市民需提防性质混淆风险、宣传误导风险、违法经营风险和盲目投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没有经过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实际经营中,有的投资担保类公司会采取“代客理财”等方式,与客户签订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或“投资委托协议”,变相以高息吸收客户资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这些令一些法律观念淡漠的市民真假难辨。有的利用从众心理,让先期存款者,大肆对外宣传或利用自己人虚假宣传利息高,回报稳定等,以期诱导更多人的参与。据不完全调查,参与此类存款的以老年人或熟人关系居多,一旦把个人钱款存入投资担保类公司,稍有不慎,结果就被骗得血本无归。

    长沙市打非办提醒市民,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247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提醒社会公众增强投资风险意识,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依法合规理财,谨防盲目投资理财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如何分辨投资担保类理财是否有诈?

    ●看公司性质。投资担保公司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两者。前者根据《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需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颁发经营许可证,门槛高、管理严。后者经营范围无需取得前置许可。市民宜仔细查看公司是否有省政府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部门颁发的公司营业执照,甄别清楚公司合法的有效的经营业务范围。

    ●看宣传是否有刻意隐瞒。为取得市民信任,有的非融资性投资担保类公司对外宣传时,刻意掩盖银行理财产品需银监会审批、融资性担保业务需要省政府金融办审批等事实,没有经过监管部门授权,擅自销售类银行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产品,误导消费者投资购买。

    ●看是否有违法经营。未经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没有经过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如果贷款人的抵押物出现瑕疵或审查不严,就会使存贷款链条断裂。也不排除有些投资公司见利忘义,当非法吸收存款达一定数额时可能卷款潜逃;投资管理类公司非法吸收的存款一旦贷不出去,或贷出去收不回来资金链断裂,就会让一大批存款人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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