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如此一来,更有利于解决房地产行业一房多卖、重复抵押、保障房不公平分配、住房的家底不清等现象。
统一登记解顽疾
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规定几年来一直悬在空中,导致《物权法》无法落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混乱,不动产交易安全缺少保障。虽然一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但由于国家层面没有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地方探索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
而此次,国务院将进行机构改革并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由于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这将让各种不明财产无处遁形。除了反腐,它还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
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起来后,公民的物权有了记录,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案件将会减少。对公民个人而言,其财产除受法律保护之外,还切切实实地有了备案,即使自己的产权证丢失,也不怕引起财产纠纷。
另外,全国建立房产登记制度之后,国家的二套房限购限贷、二手房征税等执行起来就没有那么麻烦。业主是否属于二套房,是否归于限购限贷之列不会因为跨省跨地区之后就变得无法查询。房地产调控的效果和日后进一步政策的推行效率,无疑都会大大提高。
推行难点何在
当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也面临着不少难点。据分析,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首先在于统一相关法律规定,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由于涉及目前的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大规模重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协调安排。
更关键的是,这一制度涉及多个部门,不仅房屋与土地在不同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另外,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比较复杂,涉及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等方面。这就又牵涉到诸多的利益分割和相关推行调整。再者,一旦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多个户口或多套房产就很难隐藏,这也是制度制订和推行的一个阻力。
对于普通的购房者和业主而言,统一登记制度对于交易保障、财产保障都有诸多益处,但也会影响到房产税征收、交易限制等问题。而反观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些乱象,这样一种类似普查、户口制度的推行,对于各个问题的“根治”还处于理想阶段,如何有效推动每一个人去进行登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才是最大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