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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叫卖房地产"类信托" 信托收益率受考验

2013年03月15日 07:15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徐天晓

  基金子公司对信托行业的冲击不仅仅体现在人才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基金子公司涉足实业投资,譬如房地产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样的“类信托”业务,也在冲击着信托的原“自留地”。

  分析人士认为,信托公司与基金子公司的竞争,将在企业融资成本和提供给客户收益率两方面展开,而结果恐怕是机构获取的报酬率被压缩。

  基金子公司叫卖“类信托”

  在股票市场低迷背景下,多家基金公司都将非证券市场投资作为行业发展的“蓝海”,随着越来越多的基金子公司业务获批成立并开展,原本属于信托公司的实业投资市场正遭受越来越大的冲击。

  今年1月底,嘉实基金“嘉实资本盛世美澜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推介。据了解,该产品将投资于镇江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美澜园”项目。具体来看,由嘉实资本募集1.4亿元的“优先级”,镇江恒福负责0.6亿元的“劣后级”。其中,嘉实资本募集的“优先级”将根据投资额度享有9%、10%、11%三档预期年化收益率,认购门槛100万元起步,产品期限在18个月至24个月。同时,嘉实资本掌控镇江恒福94%的股权,在必要情况时可作抵押资产。

  “从产品的设计角度讲,这款产品和结构化的房地产信托没什么区别,而从客户定位、收益率设计角度讲,这款产品也和市场上的集合信托计划如出一辙。”业内人士分析。

  房地产业务一直以来是信托公司的支柱业务之一,而此次多家基金子公司在成立伊始便将业务触角伸向房地产,不仅嘉实基金,另有多家基金子公司也开始了房地产项目的筹备。

  例如:长安基金旗下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发售了几款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根据长安财富有关人员透露,产品投向“商品期货、股指等,都是在公司的客户内部发售的。”

  记者了解到,长安财富随后应该也会发售一款房地产类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公司有关人员表示:“是跟恒大地产合作的,算是一款‘类信托’的理财产品。”上述人士表示,作为信托系基金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安基金40%的股权,居大股东之位。长安基金总经理黄陈曾表示,“长安基金及子公司将更好地发掘利用信托大股东的资源和创新能力优势”、“建立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基金子公司搅动信托格局

  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基金公司建立初期,绝大多数基金公司都将“类信托”业务作为主要发展目标。

  去年9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替换了实施仅1年零1个月的老办法;去年10月31日,配套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这两个规定均于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开放资产管理业务,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针对单一客户和多个客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允许其设立准入门槛仅为2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金融市场之外的非标准化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和中国证券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这与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区别不大。

  随着最新一批获准设立子公司的基金公司名单公布,目前获得这一资格的基金公司已经达到25家:包括首批的嘉实、工银瑞信、平安大华;其次是方正富邦、长安、华夏、博时;第三批是兴业全球、鹏华、天弘、富安达和红塔红土,之后是万家、东吴、民生加银、泰信、国金通用、华宸未来、德邦,加上最近的长信、金元惠理、招商、汇添富、浙商和国泰。

  有分析人士对记者指出:“基金公司子公司获批开展‘类信托’业务争抢信托市场,信托公司与基金公司的竞争将在企业融资成本和提供给客户收益率两方面展开,而结果恐怕是机构获取的报酬率被压缩。对于基金公司来讲,在品牌规模效应建立起来之前,很可能会极力压缩信托报酬率。”

  面对迅速扩张的基金子公司队伍,诺亚财富管理中心研究部李要深曾认为,今年上半年,信托产品收益率难有大幅度回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融资性资产管理业务,对信托融资的替代效应是最大挑战,信托产品投资者该降低对信托产品收益率的过高预期。

  好买基金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两年至三年期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为9.05%,较1月份下降0.18个百分点。两年期产品和三年期产品的收益率呈现出倒挂,说明融资方预期长期市场利率会走低。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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