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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如何维权 家庭劳动“工资化”引争议

2013年03月15日 07:50   来源:解放日报   沈轶伦/孙皓

  本报记者 沈轶伦 实习生 孙皓

  找到“潜力股”老公,过上衣食无忧的全职太太生活,对不少女性来说,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生活模式。然而,在结婚十年后,曾经是别人眼中羡慕对象的全职太太毛女士遭遇新问题:往昔自己对家庭的付出,难以以“有形”的方式得到承认。

  毛女士和丈夫是一对“大学恋人”,毕业后成婚。丈夫创业开办一家高科技公司,事业风生水起,毛女士婚后不久就放弃工作,在家做起全职太太,专心抚育孩子。相夫教子的同时,毛女士并未梳妆应酬享福,而是通过网络继续深造,不仅获取国外大学的文凭,还在家进行设计等工作。然而,随着毛女士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他不得不常年在全国各城市出差,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夫妻二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淡,丈夫最终感情出轨。

  去年,毛女士向丈夫提出离婚。考虑到自己为家庭的付出,毛女士希望得到丈夫至少一半的财产。但丈夫却认为,事业是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没有理由将一半财产分给毛女士。多次调解不成,两人进行了长达近一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毛女士获得部分房产。但在她看来,这些东西远远无法弥补这么多年来她为家庭付出的青春和心血。

  和毛女士一样,在一些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许多妻子选择放弃工作回归家庭。其中不少全职太太本身拥有高学历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她们对家庭的付出并未停止,而是从“台前”转为“幕后”。但若是婚姻关系破裂,这类女性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夫妻财产的保护成为热点话题。“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区分男女,强调尊重、保护个人财产,可谓坚持了同等对待。”但是,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许莉提出,“司法解释只是注重了有形的、现实的财产保护,还应该重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承担的生育职责和家务劳动价值。”

  如何估量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所产出的社会价值和家庭价值?曾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家庭劳动工资化”,当时虽引起颇大争议,但“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这一话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上海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贾明军律师认为,由于没有可参照的量化标准,“家庭劳动工资化”并不可行。但全职太太在家庭生活中付出很多心血,她们的利益确实值得保护。

  贾明军说,在选择到底要不要做全职太太时,女性应事先衡量好风险,要倾听丈夫的意见看法,尽量不要做单方的决定。若是夫妻双方的意见一致,女性从社会回归家庭,务必也要保持跟得上时代的节拍,与丈夫有共同的兴趣和话题等。“若婚姻危机已无可逆转,女性需要冷静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留个心眼’。”贾明军分析,离婚前调解是最容易做财产转移等“小动作”的阶段。为确保女性利益,女性在决定离婚时应当避免大吵大闹,而是要花更多的心思去了解丈夫的收入情况和社交圈,求助律师做好财产风险预估等。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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