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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强人所难 规定不合法有望逐渐取消

2013年03月15日 08: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沈娟

  近日,商务部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称,“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一般是指餐饮行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的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该发言人表示,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明确规定。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则认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二者应只收其一”的结果将会使“最低消费”合理化。实际上,最低消费实属强制性消费,应彻底取缔。

  双重收费门槛高

  李小姐和朋友去位于北京世贸天阶的一家餐厅吃饭,是在大厅用的餐,却在菜单上发现在大厅用餐也要加收10%的服务费。李小姐表示不理解,和该餐厅大堂经理王先生交涉。该经理表示,餐厅开业4年来,一直收服务费。当李小姐表示“未享受到差异化服务”时,该经理又称可以赠果盘、打折等,但服务费不可免。且王先生告诉李小姐,服务费并不只他们收,附近的餐厅也是一样。“这家餐厅的包间不仅有服务费,还有最低消费。10人的消费门槛是2000元,王经理告诉我15人的是2500元,但这发生在争执之后,我并不确定数字是否属实。”李小姐对记者说,“他们的特色菜是鱼,但是上菜之前并没给我们看鱼,后来告知我们点的鱼重量是二斤八两,但分量看着根本没那么多。”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该餐馆,对方告诉记者,10人包间的最低消费是2000元,12人的是2400元,15人的已经预订满,最低消费为8000元。而且对方一再表示,最低消费中不包含酒水和服务费,服务费按消费金额的10%另外收取。

  最低消费8000元的包间也有市场,难怪餐厅乱收费也面不改色。业内人士表示,不在意最低消费的人群多为公务宴请,或者谈生意,以让客人觉得“有身份”“有派头”。餐厅就是抓住了这类人的心理,即使最低消费门槛设置得很高,也不愁没有客人。但是对于自己掏腰包带家人来吃饭的客人,为了达到最低消费的门槛,就只好多点菜、点贵菜来“凑数”。

  “很容易区分是公款用餐还是自付,自己出钱的顾客通常消费额仅高过最低门槛一点,但用公款的就没谱了。”一位刘姓餐饮业老板向记者透露。

  规定不合法有望逐渐取消

  虽然最低消费已然成为餐饮行业的惯常现象,但业内人士指出,这项“行规”并不合法,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酒店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此外,邱宝昌还提出,过高的最低消费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价格法》,经营者自主定价必须依照成本价格和供求关系合理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表示最低消费不合理。刘俊海认为,最低消费是一种在餐饮消费领域普遍存在的霸王条款,它违反了市场经济最核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涉嫌强制交易和不公平交易,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有所作为,对此加以限制甚至禁止。

  但记者也发现,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一系列遏制公款消费、厉行节俭的举措出台之后,京城多家大型餐饮集团开始调整和转型。据悉,包括顺峰、海棠餐厅、眉州东坡、倪氏海泰、俏江南等在内的多家大型知名餐饮企业实行多年的最低消费和包间费都已悄然取消。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统计,北京高档餐饮企业的营业额下降了35%,燕窝、鲍鱼类产品下降40%左右,鱼翅下降70%以上。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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