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四川美丰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蔡兴福先生的妻子曾洪莲于3月7日卖出公司股票23000股;公司监事廖志军于3月11日买入公司股票32400股。因公司定于3月11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他们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的“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已形成违规事实。公司副总经理蔡兴福承诺将此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合计大约82000元于本月底前全部上缴公司,并表示愿意接受公司相应处罚;廖志军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特此引咎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表示愿意接受公司相应处罚,并承诺此次增持股票后12个月内不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