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巡视员欧阳昌琼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正在考虑放宽证券公司赴港设立分支机构主体资质条件的限制,会尽可能降低诸如证券公司分类级别、净资本之类的硬性要求。相关政策的修订已经征求过意见,准备在履行完一定程序后就公布。
欧阳昌琼表示,监管部门同时在考虑提高港澳台金融机构参股境内证券公司的比例上限。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框架下,外资参股相关专业性或综合性证券公司的比例将提高,由于涉及证券公司设立方面的调整需要新协议签署来确立,待目前正在进行的相关谈判签署完协议以后,拟在上海、深圳、福建三个试点地区,允许港澳台机构参股、控股比例最高可以提至51%。